2018年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关于转发鲁人社办发〔2014〕11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聊人社字〔2014〕304号)要求,经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研究同意,决定招用4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从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辅助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条件
(一)具有莘县常住户口(截止到简章发布之日),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零就业家庭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困难且登记失业一年以上大中专毕业生。
(三)具有计算机证书或会计证书,可放宽到男性50周岁及以下、女性40周岁及以下符合公益性岗位招用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系统和其他相关条件,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以上条件的优先录用。
二、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公示、聘用等环节。具体考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情况确定。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5月14日至5月18日。
2.报名地点:各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二楼就业办公室。
3.报名方式:全部采取现场报名形式,不接受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根据报名情况统一进行调剂和安置。
(二)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需从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或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并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反正面打印,由户籍地所在社区、街道人社所盖章)、《莘县招用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人员需填写《聊城市城乡“双零家庭”申请登记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由户籍地所在社区、街道人社所盖章),并携带以下资料及复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2寸免冠近照3张;
2.本人《就业创业证》(需进行失业登记,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街道(镇)人社所办理);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岗位性质及待遇
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就业困难人员为安置主体,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而设置的,辅助性、非营利性、临时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业岗位。岗位待遇按照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聊财社〔2016〕194号)规定执行。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续签。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的通知》(聊财社〔2016〕194号)规定执行。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续签。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本招用公告由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莘县财政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35-7311595。
附件3.聊城市城乡“双零家庭”申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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