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按照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聊财社〔2016〕194号)规定要求,经用人单位申请,冠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冠县财政局研究同意,决定招用6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在冠县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系统从事乡镇(街道)及县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公共就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就业精准扶贫等辅助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冠县常住户口,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零就业家庭就业困难大中专毕业生、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就业困难大中专毕业生(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即2017年5月之前毕业),年龄35周岁以下。
(三)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自动化系统,熟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
符合以上条件的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士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供材料
招用工作分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公示、聘用等环节,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报名情况进行统一调剂和安置。
(一)报名时间:2018年5月9 日至2018年5月16日。
(二)报名方式:全部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的形式进行,不接受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
(三)报名地点: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冠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楼人力资源服务大厅。
(四)报名资料:报名人员需从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栏中下载表格并填写:
1、《2018年冠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由户籍地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人社所盖章);
2、《2018年冠县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2寸免冠近照5张;
4、本人《就业创业证》原件复印件(需进行失业登记,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人社所办理);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三、岗位性质和待遇
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就业困难人员为安置主体,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而设置的,辅助性、非营利性、临时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业岗位。岗位待遇按照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聊财社〔2016〕194号)规定执行。公益性岗位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由乡镇(街道)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使用和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期满自动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本招聘公告由冠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冠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635—2197180 2197316
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冠县财政局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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