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冠县第二批公益性扶贫岗位招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冠县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总体部署,积极落实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政策,有效促进农村贫困人员就业,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发〔2014〕11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聊人社〔2014〕304号),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关于坚决做好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聊人社字〔2016〕61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关于转发省人社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力度的通知>的通知》(聊人社字〔2017〕46号),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聊城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聊财社〔2016〕194号)等文件要求,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县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员招用公益性扶贫岗位110个,主要用于所在乡镇(街道)村庄从事养老服务、邻里互助、公共设施维护、保洁保绿工作,达到稳定脱贫的目的,实现“服贫”与“扶贫”的双赢效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冠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及就业愿望,持有《残疾证》或距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进行失业登记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自愿从事养老服务、邻里互助、公共设施维护、保洁保绿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能够胜任工作岗位需要。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计划
计划开发公益性扶贫岗位110个,其中省级重点贫困村的乡镇定远寨镇、范寨镇、辛集镇分别为10个,其他乡镇(街道)分别为5个。主要用于所在乡镇(街道)村庄从事养老服务、邻里互助、公共设施维护、保洁保绿公益扶贫岗位工作。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7年 7月27至7月28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所需材料:报名人员需持村委会盖章的《乡村失业人员证明》(附件3)到报名现场填写《2017年冠县公益性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式三份)、《2017年冠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附件2)(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由户籍地所在村(社区)、乡镇(街道)人社所盖章),一站式办理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报名手续,并携带以下资料及复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1寸免冠照片5张;
2、本人《就业创业证》(需进行失业登记,可现场办理,需提供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3、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残疾人提供《残疾证》)。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方可进入面试。
四、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为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各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五、公示、聘用
经考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的确定聘用人选,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益性扶贫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乡镇(街道)应当依法与聘用者签订劳动协议,进行管理和考核。
六、岗位性质和待遇
公益性岗位,是指以就业困难人员为安置主体,由政府出资或政策扶持而设置的,辅助性、非营利性、临时性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就业岗位。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农村贫困人口按照500元/月的标准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贫困人员可延长至领取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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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2197316
附件3:乡村失业人员证明 .docx
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