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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公务员考试
2017年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17-06-07      来源: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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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始建于1956年,是鲁西北地区唯一一家以防治精神病为特色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承担着全市及周边地区人民群众的心理、精神卫生的预防、医疗、科研、康复、保健等任务。医院经过六十多年的不断发展壮大,已由单一的精神病专科医院发展成为以精神科、心理科为龙头,以神经科、内科、老年康复科、中医科、急诊科、心身健康管理中心、行为艺术治疗中心等多学科并存的现代化综合医院。医院建有莘县分院、聊城监狱分院及鲁西脑病医院三所分院,聊城市祥鹤医养中心、聊城市心理健康服务中心挂靠在该院。医院占地面积34226平方米,建筑面积54462平方米,设有29个临床、医技科室,27个病区,现有床位1600张,年收治住院病人10000多人次。现有职工1000余人,医疗专家100余人。拥有全身螺旋CT、DR、奥林巴斯AU640全自动生化分析仪、日本光电7222K全自动血液分析仪、西门子S2000彩色超声系统、动态心电图机、日本光电睡眠脑电系统、心电图自动分析仪、无抽搐电休克仪(MECT)、经颅磁刺激治疗仪、多参数生物反馈治疗仪、脑涨落图仪、心理测试系统等诊疗设备,能满足医院临床开展各种检查、检验项目的需要。


  医院始终坚持弘扬“尽责、诚信、包容、感恩”的医院价值观,以“替政府分忧,为社会奉献”为办院宗旨,以“强基础、重特色、创名科、建名院”为办院理念,以“爱心、耐心、精心、信心”为服务理念,实行软件硬件双向发展,在抓好文明规范服务的同时,注重“人才立院、科技兴院、质量强院”的方针,倾力打造精神、心理服务特色,率先倡导并践行绿色检查、绿色治疗、绿色康复等理念,为心理疾病患者回归社会铺平了道路。该院以合理的检查、科学的治疗、较低的收费,受到社会各界的赞誉。先后荣获“全国十大百姓放心医院”、“全国十大惠民诚信医院”、“省级文明单位”、“省级花园式单位”、“全省职工最满意医保定点医院”、“山东省医疗保健服务优秀示范医院”等20余项荣誉称号。


  根据市直公立医院备案编制人数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等有关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工作需要,经医院党委会研究,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工作人员,招聘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6月18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7年6月18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8日上午8:00至2017年6月20日下午16:00


  2、报名地点:聊城市花园北路47号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明德楼六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现场报名时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应聘人员现场审查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历证明。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将进行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由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统一组织,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根据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17年6月23日上午8: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由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对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的紧缺专业岗位,按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取消资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在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和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lcdsrmyy.com/)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


  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人员名单在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和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lcdsrmyy.com/)及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一安排下,由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座谈、查阅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形式进行,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工作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医院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报告。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由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统一安排,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进入体检范围人选需做心理测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和心理测验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考试、体检、复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聊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和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lcdsrmyy.com/)及医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二)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提出聘用意见,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报市人社局备案,由市人社局发放《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市直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医院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为市直公立医院总量控制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编制人社部门备案,按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


  七、其他


  (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对资格审查后无故不参加考察体检、对公示后无故放弃聘用资格的应聘人员,将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医院官网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报名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审查以及考察工作的相关事宜,请咨询医院人力资源部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635—21134010635-2112516


  报名咨询电话:0635—2114100


  1、2017年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xlsx


  2、2017年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doc


  聊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7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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