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县农村公益性岗位招用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聊城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鲁人社办发[2014]119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聊人社〔2014〕304号)和聊城市人社局《关于坚决做好就业与社会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聊人社字〔2016〕61号)文件要求,东阿县决定面向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招用公益性岗位60名,定向安置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农村学校及卫生院等单位从事公用设施维护、保洁保绿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条件
(一)具有东阿县常住户口,身体健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进行失业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
(三)经县扶贫部门认定为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员,持有“聊城市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就业与社会保障情况精准识别卡”。
(四)持有残疾证或距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劳动年龄农村贫困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提供材料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24日至2016年6月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形式,不接受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二楼大厅就业科及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报名。
4.报名资料:报名人员需填写《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一式三份,反正面打印,由户籍地所在社区、街道人社所盖章)、《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一式三份),并携带以下资料及复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1寸免冠近照3张;
(2)本人《就业创业证》(需进行失业登记);
(3)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岗位待遇
按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500元/月,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咨询电话:3270936
附件1、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
2、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东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