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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务员考试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33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24-01-03      来源: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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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于2011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原济南师范学校、济南幼儿师范学校、济南广播电视大学合并组建的高等专科学校。济南师范学校成立于1902年,是山东师范教育的发源地;济南幼儿师范学校成立于1952年,是新中国创办最早的五所幼师之一;济南广播电视大学成立于1979年,是覆盖全市的远程教育系统。
 
  学校现有长清、明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719.85亩,建筑面积15.33万平方米。学校设有9个二级学院、儿童阅读研究所和校园安全智慧大脑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幼教集团所属幼儿园12所。依据办学特色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优化调整专业布局,现专业总数达到21个,其中9个师范类专业和12个非师范类专业。初步形成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干,以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为特色,以非师范专业为支撑和延伸的建设思路,三线并进的专业布局。深化产教融合,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校企合作,现校企共建专业达到5个。全日制在校生达到7000多人,学生来自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经过近十年的发展,济南幼高专形成了以教师教育专业为特色,非教师教育专业为拓展,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一体的办学格局,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逐步提升。
 
  根据我校人员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9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9日以后出生),应聘副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50周岁以下(1973年1月9日以后出生)。
 
  (三)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应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应在2024年1月9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承诺书见:附件2)
 
  (四)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分为A、B两类。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1月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校拟招聘33人,纳入人员控制总量,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单位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1月9日9:00-2024年1月11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4年1月9日11:00-2024年1月12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1月9日11:00-2024年1月13日16:00。
 
  (二)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s://www.jnpec.edu.cn/)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经报考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学校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学校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应聘A类岗位的人员不进行笔试,不缴纳笔试考务费;B类岗位需参加笔试,并缴纳笔试考务费。
 
  缴费成功人员可于2024年1月18日9:00-1月20日10: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使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2024年1月12日16:00前,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我单位公开招聘邮箱:jnygzzp@jn.shandong.cn(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邮件以“姓名+报考岗位+身份证号”命名。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2)本人身份证。
 
  报名结束后,A类岗位按实际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B类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A类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B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内容是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两部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法律法规、时政方针、省情市情、校史校情等内容。综合应用能力主要考察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对公文写作知识的熟悉程度。
 
  2.笔试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确定为面试范围人选。
 
  3.确定面试范围人选。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范围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
 
  (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学校选派2名以上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含A类岗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果当场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资格复审材料: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笔试准考证;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将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⑤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对2024年毕业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手写签字的按期取得认证承诺书);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同时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养老保险材料(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
 
  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经我校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
 
  委托他人进行资格复审的,需提供应聘人员手写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招聘岗位有职称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书或聘任文件。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确认后,留存备查。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的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辅导员02、辅导员03、辅导员04岗位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业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和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1.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2.面试考官。面试考官由德才兼备、办事公道、具有相关知识和面试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每组考官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50%)。考试期间社会监督员在考场内对面试组织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3.面试合格分数线。设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A类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合格分数线上,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按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组织考察体检。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B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依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察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等进行复审(有工作单位,且现场报名时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学校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
 
  (二)体检。体检应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0531-87207736 87207911
 
  监督电话:学校纪检监督 0531-87207732
 
  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0531-51708052
 
 
 
 
 
  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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