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度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23年度济南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2023年度济南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报考指南》《2023年度山东省省级机关及其直属机构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有关规定,现将我局招录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形式
1.时间: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3月27日(星期一)、3月28日(星期二)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龙奥大厦A0839房间。
3.形式:面试人选须按照上述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资质)证书等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确认参加面试。
二、面试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2.《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留存原件)
3.《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留存原件)
4.笔试准考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也可根据需要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s://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http://www.cdgdc.edu.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打印)
6.其他材料
(1)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2)在职人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与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介绍信。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现在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介绍信。已与报名时所在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并做出书面说明。
(3)以退役军人或者高校毕业生士兵身份报考的,应提交证明山东户籍的户口簿或山东生源(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和退役军人证明(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4)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时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应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政策依据和证明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5)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应提交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国家教育部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公务员招考政策待遇。在资格审查时,要提交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经招录机关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
三、注意事项
1.请考生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均应有报考人员的手写签名,并署签名时间。
2.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以及未按我局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我局有权终止其录用程序。因终止录用程序、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我局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其中,该职位面试人选仍能够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不再递补。
3、放弃面试资格人员须于2023年3月28日下午17时前提交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咨询电话:济南市科技局组织人事处 0531-51708858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