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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务员考试
2023年济南市钢城区公务员考试面试资格复审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23-03-23      来源:钢城区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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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济南市钢城区公务员招录面试资格复审有关问题的公告

 

根据《2023年度济南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2023年度济南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报考指南》《2023年度济南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规定,现将2023年度济南市钢城区公务员招录面试资格复审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面试资格复审定于3月25日(星期六)—26日(星期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进行,时间共2天(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地点: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钢城区府前大街27号)六楼中间会议室。

二、面试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2.《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留存原件)

3.《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留存原件)

4.笔试准考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也可根据需要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s://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http://www.cdgdc.edu.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打印)

6.其他材料

(1)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2)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书面承诺(见附件2)。

(3)在职人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与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介绍信(见附件3)。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现在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介绍信。已与报名时所在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并做出书面说明。

(4)在报考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应提交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交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交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等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上述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报考者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限(时间具体到月份)。其中,因借调(帮助工作)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应单独标明,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时间。

(5)以退役军人或者高校毕业生士兵身份报考的,应提交证明山东户籍的户口簿或山东生源(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和退役军人证明(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6)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时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应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政策依据和证明材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

(7)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应提交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国家教育部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8)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公务员招考政策待遇。在资格审查时,要提交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9)报考职位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应提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10)面试人选相关资格(资质)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的,报考者应提供相应合格记录;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报考者应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未参加相关资格(资质)考试和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应当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必不可少)。

具体解释请参考《2023年度济南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2023年度济南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报考指南》《2023年度济南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未尽事宜,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三、面试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请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不得他人代替。

2.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复印件均需考生本人的手写签名,并署签名时间。资格复审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以及未按招录机关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招录机关有权终止其录用程序。

3.因终止录用程序、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其中,该职位面试人选仍能够达到录用计划3倍的,不再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28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4.面试人员可于4月1日起通过“灯塔-泉城党建在线”网络平台(http://www.qchdj.gov.cn)“录用公务员”专栏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咨询电话:0531-75879657

附件1 济南市钢城区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xlsx

附件2 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承诺书.docx

附件3 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docx

附件4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docx

中共济南市钢城区委组织部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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