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钢城区就业服务专员招聘公告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字〔2021〕136 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鲁政〔2021〕 136 号文件 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济政办〔2021〕16 号)相关规定,为缓解钢城区区直、各街道(功能区)就业服务力量薄弱问题,经区政府研究同意,招聘就业服务专员24人。相关招聘及人员管理委托济南市钢城区天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10人、街道(功能区)各2人。
二、就业服务专员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就业创业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就业创业服务专项活动;负责辖区内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士兵等各类重点群体的就业服务工作;常态化摸底辖区内缺工企业情况、人力资源供给情况、制定企业用工服务方案等。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应为钢城区区直机关、街道(功能区)在岗临聘人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五)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曾被辞退、开除公职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被纳入不良诚信记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同步进行)的方式进行,不得委托他人。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5日—12月21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济南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南首(钢城区永兴路52号)
4.咨询电话:0531-75873007微信号:15163445590
5.报名现场提交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本(提供派出所最新机打户口本索引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5)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
(6)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7)钢城区区直机关、街道(功能区)在岗临聘人员单位推荐信(附件2,最终以区财政局、区人社局等部门摸底名单为准)。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及写作能力。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请及时登录钢城人才超市(www.gcrccs.com)查看公告。
3.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钢城人才超市(www.gcrccs.com)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综合分析、组织计划协调、语言表达、应变、专业、举止仪表等方面的能力素质,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在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请及时登录钢城人才超市(www.gcrccs.com)查看公告。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在钢城人才超市(www.gcrccs.com)公布。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四)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因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本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钢城人才超市(www.gcrccs.com)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聘用人员应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公示期满,钢城区天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录用管理及待遇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在岗期间若有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符合其他有关合同解除和终止条件的,解除合同予以辞退。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签订续聘手续。
聘用人员工资337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依法缴纳部分),缴纳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享有每年1700元取暖费、每年增长本区最低工资标准增幅的工资额。
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合同,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与天瑞人力资源公司共同进行,以用人单位意见为主。
六、其他
1.本次招聘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方便社会各界监督,严肃招聘纪律,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31-5873099。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关注钢城区人才超市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济南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钢城区天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所有。
附件2:钢城区区直机关、街道(功能区)在岗临聘人员单位推荐信.doc
济南市钢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济南市钢城区天瑞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