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区2021年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为促进零就业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进一步提升区政务服务水平,区政务服务大厅按照公益性岗位使用要求,面向全区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社会公共管理辅助性服务岗位
招聘人数:30人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章丘区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特困家庭未就业的全日制专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包括:符合零就业家庭含农村未转移就业家庭或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持有《济南市特困职工优待证》的特困家庭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
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招录范围之内:
1、家庭成员中有注册工商营业执照(在营)或正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2、正在享受其他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的;
3、超出择业期的(择业期是指毕业之日起三年以内);
4、享受就业援助社保补贴、岗位补贴期满的;
5、已婚高校毕业生配偶有单位就业或注册有工商营业执照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向户籍所在地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所需提交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人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户主页、本人页、索引页)及复印件。
四、考试
经资格审查后的就业困难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确定录用人选,办理相关录用手续。公益性岗位实行“谁使用、谁管理”的工作机制,公益性岗位使用单位应按时足额支付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劳动报酬,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劳动报酬不得低于我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021年10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每月1900元)。
六、纪律要求
报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诚信应聘。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要如实提供自己的真实信息,发现弄虚作假及舞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随时解聘。对在招聘工作中出具假证明材料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七、信息发布和其他
此次公开招聘的简章公示等有关信息通过章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发布。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30日(如到期岗位未招满,报名时间顺延至2021年12月31日)
报名咨询电话:83214668 83214842
章丘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