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依照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历城区公安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确定聘用的辅警与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辅警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计划共43人。具体招聘岗位、招聘计划、资格条件等详见《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
(四)勤务辅警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五)自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吃苦耐劳、连续奋战的奉献精神,能够参与24小时值班备勤,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应聘勤务辅警岗位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
(七)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以及经我市公安机关确认辅警身份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 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先详细阅读本简章,明确是否符合应聘条件,报名时,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面试、体测、体检、政治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8月7日—8月8日(工作时间:8:30-11:30,14:00-17:00)。
报名地点: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院内(地址:山大北路57号)
报名人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户口本扉页、索引页、应聘人员个人单页);
3、打印填写完整的《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各一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个人信用报告(本人凭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查询并打印,报告时间应在本简章发布时间之后);
6、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2张;
7、退役军人需提交退出现役证或相关证明材料;
8、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二)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时,现场提交相关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放体能测评通知书,凡发现与简章要求不符者、材料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因疫情原因,到现场报名的人员需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出示健康通行码。体温和健康通行码正常,方可进入报名现场。为避免人员聚集,报名现场将控制报名人员数量,请报名人员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
四、体能测评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历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icheng.gov.cn)。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3项,分别是“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体能测评结果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三项达标的发放《面试通知书》,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五、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历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icheng.gov.cn)。
参加面试人员应根据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视为面试不合格。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招聘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依次确定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同一岗位出现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将分数相同人员重新组织面试,按照第二次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入围。
六、体检、政治考核
进入体检、政治考核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www.licheng.gov.cn)予以公布。
(一)体检
体检前,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体检公告,告知体检有关事项。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应聘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体检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应聘。
(二)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有关要求进行,对考察对象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近亲属相关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三)人员递补
面试成绩和体能测评结果一年内有效。对应聘人员因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政治考核、岗前培训、聘用资格的,或聘用后一年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造成的招聘名额空缺,可从本次同招聘岗位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七、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为辅警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网站(www.licheng.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辅警岗位工作。在职人员拟聘用的,应在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前,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公示期期满后一个月内仍未提交相关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期间按规定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工作,培训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新聘用人员工资薪酬为3200元/月,根据岗位特点和考核情况据实发放,试用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发放试用期薪酬,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等待遇,提供制式服装。新聘用人员的薪酬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录用人员享受每年健康查体、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待遇。
本简章由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1-85086099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附件1.《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计划表》
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