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科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的综合性、公益性省级农业科研单位,科研历史发轫于1903年,1959年正式扩建为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目前已经成为国内规模较大、力量较强、学科较为齐全、贡献和效益较为突出、在国内外具有广泛影响的省级农科院,成为山东省农业科技创新的龙头和支撑黄淮海区域农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省级农科院前列。2015年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目前,全院拥有22个研究试验单位和18处分院,设有1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万人计划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6人,泰山系列人才工程人选46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3人,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8人,聘任18名院士和21名国内外知名科学家担任“第一所长”。2018年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我院主要研究领域涵盖山东乃至黄淮海区域农业发展所需的粮经作物、果树、蔬菜、畜禽、蚕桑、资源环境、植物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微生物、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农业机械等50多个学科。自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以来,全院共取得各级各类科技成果1769项,省部级以上奖励852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二等奖6项,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32项。自1982年实行品种审(认)定以来,共有712个品种通过了国家或省审(认)定。建有国家和省部级创新平台76个,其中国家及部级创新平台36个,省级创新平台40个,数量居全国省级农科院前列。
已同国际玉米小麦改良中心、国际半干旱热带作物研究所等10多个国际组织和6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与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乌克兰、印尼、英国等建立了15个联合实验室或研发中心,数量居全国省级农科院首位。2008年成为科技部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1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初级岗位)》(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科研、农业科技等公共服务事业;
3. 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专业或技能条件;
4.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 初级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9日以后出生);
6. 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初级岗位)》。
(三)其他条件
1. 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2.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saas.ac.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09:00—7月27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7月20日09:00—7月28日17:00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登录“山东省农业科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平台”(http://39.107.139.235:84)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单位资格初审前,报名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单位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如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招聘期间各类通知均通过我院网站发布,不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报名或考试的,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1)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7月20日09:00—7月28日17:0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自报名起始时间1个工作日后启动,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要求提供的,我院将取消应聘者应聘资格。
报名结束后,对符合条件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或核减的岗位在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saas.ac.cn)公布。
初审通过人员于笔试前5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请勿提前打印准考证,避免信息不全)以及《山东省农业科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2)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将在我院网站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不再单独通知。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审查不符合岗位资格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逾期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我院提交本人签字的《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下列证明材料:
①全日制普通高校(或科研院所)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须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须于2021年7月19日前取得)。
③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由专业翻译机构盖章)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人员,允许本人承诺后参加考试,并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待正式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方可进行公示、聘用。
④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内容应包括考生基本信息、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说明及单位同意协助对其进行考察、办理离职手续等内容。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⑤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毕业学校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如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已注明和招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专业方向,则无需提供此证明材料。
⑥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⑦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岗位,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关系证明;
⑧招聘岗位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应聘者需提供相关证书、材料。
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请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对因报名信息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等原因退回的,应聘人员要及时修改补充。初审结果不再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而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saas.ac.cn)公布。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内容无任何指定或参考教材。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50分。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http://www.saas.ac.cn)公布。考生凭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以及应变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各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的人员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结合单位实际采取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体检按招聘岗位等额组织,体检应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存在问题且经调查不能查清落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我院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并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及福利按照国家、山东省事业单位的相关标准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老师、朱老师
咨询电话:0531-66659335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55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
2021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