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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务员考试
2020年济南商河县公务员考试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20-08-14      来源:济南市商河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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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商河县招录公务员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20年济南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2020年济南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公告》和《2020年济南市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现将我县2020年招录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

审查职位

审查地点

8月18日(星期二)

上午8:00-12:00

许商街道、玉皇庙镇、龙桑寺镇、殷巷镇、怀仁镇、贾庄镇

商河县委党校办公楼四楼(商河县青年路87号)

8月18日(星期二)

下午1:30-5:30

郑路镇、白桥镇、孙集镇、韩庙镇、沙河镇、张坊镇及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公务员职位

8月19日(星期三)上午8:00-12:00

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政法委、县直机关工委、县委编办、县人大机关、县应急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财政局

8月19日(星期三)下午1:30-5:30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投资促进局、县司法局


  二、需携带材料


  面试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三)《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


  (四)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s://www.chsi.com.cn/,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http://www.cdgdc.edu.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打印)


  (六)3张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背面注明姓名)


  (七)其他材料


  1.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原件及复印件;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由学校教务部门开具所学专业情况证明,并须注明能够取得的学历。


  2.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职位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书面承诺:考生本人系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目前在择业期内,一直(或报名时)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3.在职人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与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介绍信。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现在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介绍信。已与报名时所在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并做出书面说明。自报名时起至今无工作单位的,须作出书面说明。


  4.在报考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人员中,“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人员应提交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交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交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上述由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团省委出具的考核认定证明材料,应明确报考者在“选聘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时的工作表现、思想政治表现,以及报到时间、服务期限(时间具体到月份)。其中,因借调(帮助工作)到县级以上(含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1个月及以上的时间应单独标明,不计入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时间。


  5.以退役军人或者高校毕业生士兵身份报考的,应提交证明山东户籍的户口簿或山东生源(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和退役军人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就读时必须为现役军人,报考时须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其他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规定,应提供正当途径入学、正规方式毕业的相关政策依据和证明材料。


  7.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应提交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国家教育部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向招录机关提供。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8.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我省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大专、本科毕业生享受公务员招考政策待遇。在资格审查时,要提交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已与用工单位签订就业(定向培养)协议或劳动合同的,要出具用工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9.报考职位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应提交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10.职位要求有其他条件的,要出具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考生在报名前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书面结论)、基层工作年限证明(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5月)等其他有关材料。


  具体解释请参考《2020年济南市各级机关招录公务员公告》及其《报考指南》和《2020年济南市面向本土优秀人才招录基层公务员公告》;未尽事宜,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


  三、面试人选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面试人选须按照本公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如实报告健康排查有关信息,领取面试通知单,确认参加面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录职位要求、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招录机关将终止其录用程序。


  四、面试人选递补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审查不通过等终止录用程序出现面试人选未达到职位录用计划3倍的,招录机关将从该职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24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五、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面试资格审查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


  2.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本人签字的《面试人员健康排查登记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现场。


  3.考生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4.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预防中暑。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其他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递补等有关事项以及面试时间、地点等,由省公安厅另行公告。报考法院、检察院、审计局职位面试人选的资格审查、递补等有关事项,请咨询市直有关部门。


  联系电话:0531-84888958


  附件1、面试人员健康排查登记表.doc


  附件2、放弃面试资格声明.doc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doc


  中共商河县委组织部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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