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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务员考试
2016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16-05-31      来源:济南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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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教育局2016年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我局直属学校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我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6月4日以后出生);


  (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含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相应专业资格证书(所有证书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师范类考生报考时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相同,非师范类考生报考时,所持教师资格证的专业资格要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同时所学专业应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或相近;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的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报考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等关系的岗位。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16年6月4日为截止日期。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4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此次我局共有24个直属学校拟招聘263人。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16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通过济南市教育局网站(www.jnedu.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6年6月4日-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地点:各招聘学校(详见《2016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地址一览表》)。


  (三)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可于报名前登录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下载《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应由应聘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内容需详实、准确。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及近期同底版一寸照片3张;②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表》;③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加盖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册;⑤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⑥现已被用人单位聘用的人员,报名时需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的同意,提交同意报考的证明;⑦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三支一扶”人员需提供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需提供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以上组织人事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符合定向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经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确认,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


  委托他人报考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应聘人员手写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四)单位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招聘单位选派2名以上业务熟练的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当场公布。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超报者取消其所有应聘岗位的报名资格。上述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结束后,市教育局对审查通过人数进行统计,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定向招聘岗位,取消定向招聘计划,取消的定向招聘计划调整到相应非定向招聘岗位,即山东省实验中学“高中英语教师B(定向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山东省实验中学“高中英语教师B”岗位;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高中语文教师B(定向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高中语文教师B”岗位;山东省济南中学“高中语文教师B(定向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山东省济南中学“高中语文教师B”岗位;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高中数学教师B(定向岗位)”招聘计划调整至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高中数学教师B”岗位。


  报名信息一经审查通过,不得更改。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技能学科岗位(英语、外语、音乐、声乐、体育、美术、舞蹈岗位)采取先基本素质面试、后笔试、再综合考察的方法;非技能岗位采取先笔试、后基本素质面试、再综合考察的方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技能学科岗位基本素质面试


  基本素质面试采取答辩或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基本素质面试时间:2016年6月18日-19日(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可于6月15日-17日与招聘单位联系领取面试通知单事宜。


  面试考官由德才兼备、办事公道、具有相关学科知识和面试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考场内设社会监督席,在现场对面试组织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人选,结果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对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相应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笔试科目为教育教学类专业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改及素质教育等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2日(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3.技能学科岗位确定综合考察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与基本素质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察人选;达不到1:3的,综合考察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综合考察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综合考察资格人员名单、通知单领取的时间、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综合考察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与基本素质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非技能学科岗位确定基本素质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0的比例,确定进入基本素质面试人选;达不到1:10的,基本素质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基本素质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登陆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基本素质面试资格人员名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基本素质面试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非技能学科岗位基本素质面试


  非技能学科岗位基本素质面试采取答辩或专业技能展示等方式进行,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基本素质面试时间:2016年7月15日-16日(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考官由德才兼备、办事公道、具有相关学科知识和面试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考场内设社会监督席,在现场对面试组织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面试成绩由考官现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与基本素质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考察人选;达不到1:3的,设基本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可确定为综合考察人选。应聘人员可登录市教育局网站查询取得综合考察资格人员名单、通知单领取的时间、地点。因个人原因逾期未领取综合考察通知单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与基本素质面试成绩之和,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采用试讲、模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综合考察时间:2016年7月23日-24日(具体事宜详见综合考察通知单)。


  综合考察评委由德才兼备、办事公道、具有相关学科知识和面试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考场内设社会监督席,在现场对综合考察组织程序、评分过程和打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综合考察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在综合考察结束后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招聘计划与进入综合考察范围人选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设综合考察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


  综合考察结束后,基本素质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按照基本素质面试成绩占30%、笔试成绩占30%、综合考察成绩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不高于1∶2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综合考察成绩也相同的,按基本素质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基本素质面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综合考察,按综合考察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应聘人员可登录济南市教育局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重审。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除特殊情况经市教育局同意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的基本素质面试、笔试、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考试缴费及减免考试费申报


  按照相关规定,招聘收取笔试费40元、基本素质面试费70元。技能学科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基本素质面试费;取得笔试资格后,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缴纳笔试费;综合考察不再收费。非技能学科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笔试费;取得基本素质面试资格后,领取通知单时缴纳基本素质面试费,综合考察不再收费。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考试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八、其他


  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详见《2016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地址一览表》


  监督电话:济南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电话  66608040


  附件1:2016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2016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地址一览表.xls


  济南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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