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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务员考试
2014年济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14-10-31      来源:济南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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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济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山东济南养老服务中心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济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济人字〔2007〕9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济人字〔2009〕13号)等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年济南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山东济南养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29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单位情况与拟招聘人员计划

  山东济南养老服务中心为市民政局所属财政补贴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面向社会老年人提供综合性养老服务。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和岗位要求详见《2014年山东济南养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取E-mail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可自简章发布之日起,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nhrss.gov.cn)或济南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jnmz.gov.cn )下载《2014年山东济南养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规范填写。在11月9日17时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jpg电子版个人证件照、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到jnmzrsc@126.com(以发出邮件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由济南市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通过初审的人员,将于11月11日以后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济南市民政局网站上公布。通过初审的人员于11月14日到济南市福彩中心(济南市市中区建设路99号)进行现场确认并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确认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计划岗位的人员所领取的《笔试准考证》自动作废。

  2、现场确认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考试考务费。

  现场确认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须在2014年10月29日之前取得;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还应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3)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4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

  (5)《2014年山东济南养老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6)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证明。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14年10月29日为截止日期。

  不能交验以上材料原件、原件不齐或者核对不实的,不予发放《笔试准考证》,取消考试资格。

  济南市民政局在报名期间设立咨询电话:0531-66602579,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30。安排专人负责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民政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规定的进入面试人员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最低可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1:2比例要求的,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民政局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选范围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造成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范围人选。

  (二)面试。面试人员持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内容。面试时间、地点、方法和程序等具体事宜见《面试通知单》或网上公告。个别岗位面试现场实际应试人员低于1:2比例,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则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高于60分,方可列为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按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2倍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若出现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对成绩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在考核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照上述方法等额递补)。

  考试总成绩和考核体检对象人选,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济南市民政局网站发布。

  五、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济南市民政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核体检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根据实际需要,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

  (一)体检。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到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由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济南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处理。未经济南市民政局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核。济南市民政局成立考核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主要采取查阅档案、走访调查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考核内容为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资格进行复审。对因弃权和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及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民政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民政局提出聘用意见,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0531-66602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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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南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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