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名
根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新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统称“辅警”),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确定聘用的辅警与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高新区公安分局辅警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共60名,具体招聘岗位、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高新区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在18-30周岁(1991年2月至2004年2月期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体态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嗅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单侧裸眼视力4.6以上。
(五)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分配。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分子、见义勇为英雄、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目前正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附件5)。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经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应聘前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和招聘简章内容,自愿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确认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报名者需本人前往现场确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现场还将进行目测、身高及视力检查,符合条件的参加笔试考试。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3日至3月8日。
2、现场报名地点:济宁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一楼大厅(济宁市高新区柳行街道崇文大道666号)
3、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2寸近期同底版彩照免冠证件照3张
⑥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⑦本人其他相关资质或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⑧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⑨现场填写《高新区公安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及《诚信承诺书》(附件6)。
四、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评、笔试、面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一)体能测评。报名者首先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执行,共测评三项内容,分别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男子1000米跑”。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综合成绩,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结果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4)。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应聘职位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内容包含基本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常识及公民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等。
(三)面试。按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反应应变、形象气质、适岗程度等综合素质。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政治考核人选。
五、体检、心理素质测评和政治考核
体检按照山东省人社厅、山东省卫计委和山东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心理素质测评采用达标制,随同体检进行,测评不达标的,视为心理素质测评不合格,未按规定参加心理素质测评,视为放弃心理素质测评。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
体检、心理素质测评和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能确定为公示和聘用人选。
六、人员递补
应聘人员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致使拟聘用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和政治考核。此次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在半年内有效,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需要启动递补程序(不服从安排、自愿放弃的除外)。
七、公示、聘用及待遇
经政治考核、体检合格,按照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济宁市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对新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首次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合格的,予以留用;试用期不合格的,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试用期间月应发工资为1900元,正式聘用后,月应发工资为3200元左右(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动态调整。聘用期间,发放制式辅警服装,统一缴纳“五险一金”。
八、其他事项
(一)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现场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入场时,应聘人员必须戴好医用口罩,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测体温,查验健康通行码(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不符合疫情要求及无关人员不得入场,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
(三)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方式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联系人:卢老师 2568426
济宁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济宁东方圣地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