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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微山经济开发区选聘工作人员6人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21-08-10      来源:微山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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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山经济开发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微山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进一步充实人员队伍力量,根据《中共微山县委微山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微山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微发〔2019〕13 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开发区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请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同意,现面向微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选聘专业化人才6人,具体岗位为安全生产服务保障部工作人员。

二、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微山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中央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专业知识等,能够适应岗位需要,有较强的落实执行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处理复杂问题能力。

4.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1年8月16日及以后出生人员)。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其他不宜报名参加的情形。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在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指导下,由微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 8月18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两种方式进行。应聘者登录微山县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weishan.gov.cn/),下载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需经单位审核同意盖章),携带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相关资格证书(职称、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于8月18日下午 5 时前到微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一楼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选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未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察。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采取个别座谈征求意见、与考察对象面谈两种方式进行,个别座谈重点征求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所在科室人员的意见。

(四)面试。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应试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面试成绩和选聘计划,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统一组织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对体检合格拟聘用人选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聘用问题的,按程序办理工作关系调动和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期 3 年,聘期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四、人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一)人员管理。本次选聘人员纳入微山经济开发区人员总量控制,公开选聘结果报县委编办等相关职能单位备案。聘任后保留档案身份,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 原职务职级和专业技术等级存入个人档案,工作业绩优秀的可按规定晋升档案职务职级层次和专业技术等级,作为干部交流、职务职级晋升、交纳社保基金及办理退休时的依据。

(二)薪酬待遇。选聘人员待遇按照《微山经济开发区绩效考核和薪酬体系管理办法(试行)》(微开发〔2020〕12号)执行。

五、纪律要求

选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在公开选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微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7—6566157

监督电话:0537—8612380

微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9日

附件:微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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