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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公务员考试
2019年济宁任城区公立医院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238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19-06-27      来源:济宁市任城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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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济宁市任城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政策规定和各公立医院发展需要,现将2019年济宁市任城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共计238名,具体计划、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应聘人员须知见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初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0周岁(含)以下(1978年7月5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含)以下(1973年7月5日以后出生),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一般在50周岁(含)以下(1968年7月5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7月5日为截止日期。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7月5日9:00-7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报名网址:济宁市任城区卫生健康局网站


  (http://www.rencheng.gov.cn/col/col98/index.html)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已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2019年7月5日之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个人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者,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 7月9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7月5日11:00- 7月10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9年济宁市任城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济宁市任城区公立医院备案制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9年 7月22日9:00—7月27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2019年济宁市任城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初审后,于7月8日、7月9日工作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济宁市任城区卫生健康局(济宁市任城区建设北路32号疾控大楼15楼1513房间)办理笔试考务费减免审核手续。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紧缺急需人才专业技术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级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高层次人才岗位的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不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直接参加面试。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取消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


  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招聘计划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计划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景模拟、面试答辩、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主要测评考生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要素。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岗位计划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为1:1的,面试成绩低于所有实际参加同类岗位(卫生类或综合类)面试人员有效成绩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高层次人才岗位面试成绩作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卫生健康局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卫生健康局发放《济宁市任城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济宁市任城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本次招聘人员为区级公立医院总量控制人员,公开招聘结果报区机构编制部门、人社部门备案,按照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管理。


  七、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济宁市任城区卫生健康局网站(http://www.rencheng.gov.cn/col/col98/index.html)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济宁市任城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应聘政策、技术咨询电话:15725378807、0537-6768632。


  岗位条件咨询电话:济宁市第二人民医院0537-2653011、济宁市任城区人民医院:0537-2887389、济宁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0537-2219145、济宁市任城区妇幼保健院0537-2650130、济宁口腔医院0537-2658355。


  附件1、2019年济宁市任城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明细汇总表


  附件2、2019年济宁市任城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附件3、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


  附件4、专业研究方向承诺


  济宁市任城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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