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济宁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公告
根据《2017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7年济宁市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
“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范围为省内普通高校2015—2017届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2015—2017届山东户籍毕业生。
今年我市共招募“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119名。其中,支教16名、支农12名、支医4名、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66名、扶贫21名。具体招募岗位要求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职位表(附件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现役军人、曾被国家、省基层服务项目录取过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在规定学制内获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招募。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二、报名
1、提交报考信息(2017年9月21日9:00—9月25日17:00)。省内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山东户籍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省内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登陆“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进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区,在考生报考系统注册后报名,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考生在资格初审前多次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考生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考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2017年9月22日9:00—9月27日17:00)。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附件2)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一般需1—2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招募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考生进行补充。考生于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信息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初审的,在9月27日17:00之前可以更改,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
3、报名确认(2017年9月22日9:00—9月27日17:00)。资格复核通过考生需于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未按期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募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招募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募计划;计划招募2人以上的,原则上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募计划。被取消招募计划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打印笔试准考证(2017年10月23日9:00—27日17:00)。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时间:10月28日上午9:00—11:30
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和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招募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在报名网站和“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jnsi.gov.cn)予以公布。面试人选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山东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山东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诚信承诺书》(附件4,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向报考单位所在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省外院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
(2)海外高校山东户籍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报考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4)报考“支教”项目的考生另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考生笔试成绩应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募计划。达不到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三)面试
全市统一组织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统一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单位所在市同类职位(指同一种服务类型)其他进入考察体检所有人选的面试最低成绩。
三、体检
体检由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严格参照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复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进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后放弃招募资格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
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合格的考生作为拟招募对象,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招募对象。
公示结束后,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颁发《山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通知书》,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签署《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三支一扶”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的县级人事部门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五、其他事项
1、“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期间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三支一扶”人员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由基层服务单位负责,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服务协议,不享受服务期满有关政策。
2、“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3、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有关问题由济宁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济宁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7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