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汶上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工作需要,现招聘部分公益性岗位人员充实到县干部政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从事文化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报考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举止得体,有亲和力,无不良嗜好,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男性身高在1.75米以上。
3、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下(截至2016年12月31日)。
4、汶上籍;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5、具有公益性岗位身份或从事过公益性岗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职位与计划
共招聘5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达不到3:1的,依据实际报名人数酌减招聘人数。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11月8日至1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报名地点:汶上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二楼220室)。
本次招聘采取自愿报名原则,报名时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户口簿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请登录www.wsrsj.com(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或登录www.wsrcxx.com(汶上人才信息网),下载填写报考表格及有关材料。提供近期免冠同底版正面二寸彩色照片3张。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政审和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和体检,体检参照行政事业单位体检标准组织实施。因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待遇
经考试体检合格录用后,安排到县政德教育基地从事干部政德教育导学员或讲解员等文化服务工作。公岗人员工作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从事公岗期间,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由招聘机关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或创业的;
2、连续无故旷工15日或一年内累计无故旷工30日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岗高校毕业生由用人单位直接管理,由单位按照岗位分工,明确从业人员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和考核办法,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每年考核材料装入个人档案。
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间,由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公岗人员享受一定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补贴为1390元/月,缴纳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适当调整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数额。
七、招考纪律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考生要严格遵守考选纪律,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聘用资格。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严禁徇私舞弊,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37-7239578,0537-7287598。
附件1:2016年汶上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件2:2016年汶上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汶上县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