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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公务员考试
2014年济宁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339人)
http://www.sdgwy.org       2014-08-13      来源: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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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济宁任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为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2014年度公开招聘计划,结合我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39名,其中:教师249名(高中教师6名,初中教师89名,小学教师136名,幼儿园教师18名),医疗人员9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及适应岗位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2、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受户籍限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学历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具有济宁城区(任城区、太白湖区、高新区)户口,其中201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未就业专科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医疗岗位无户籍限制。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979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4、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为任城区籍或在任城区从事基层服务的),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及任城区籍退役大学生,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条件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5、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表)。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8月18日9:00-8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14年8月19日9:00-8月22日16:00

  报名网址: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 rencheng.gov.cn)。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个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并将上传照片加洗3张1寸照片备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教师岗位实行分学段、分学科报考。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因个人原因造成的错报、漏报,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及提供虚假信息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2、网上初审

  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专人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定结果。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通过。

  3、网上缴费和打印准考证

  缴费时间:2014年8月19日9:00— 8月22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4年任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进入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提交)。并于2014年8月26日9:00-8月28日16:00登录网站,下载打印《2014年任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于8月21日9:00至15:00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任城大道89号任兴商务中心B座305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特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结束后,对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定向岗位不受比例限制)。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在网上进行。拟进入面试人员需按《简章》及招聘岗位的要求,提供如下资料: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教师资格证等岗位条件需要的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及《2014年任城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准考证》、1寸近期免冠照片(与准考证照片同底版)3张。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在职人员应聘证明信》;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

  资格复审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拟进入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其他

  1、报考定向岗位的,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在任城区服务的,出具镇(街道)的考核证明材料,在任城区外服务的,出具县级以上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应出具“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毕业生应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2、根据省、市及任城区有关文件规定,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任城区安置条件的,可报考定向职位,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区民政部门出具的符合任城区安置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共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其中:

  1、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占30%,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时政方针、政治经济理论、科技知识等。

  2、专业基础知识

  专业基础知识占70%。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为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基础、教师职业道德及教育法制等;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为医(药)学基础、医学伦理学、医风医德及卫生法规等。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4年8月30日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面试分为教育、卫生两类,在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按照招聘计划,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计划10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全部参加面试)。笔试人数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

  教育类岗位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主要考察教师岗位所需要的基本素质、基本技能等。

  卫生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实际工作能力、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

  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数与招聘计划数为1:1的学科类别,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本类别招聘计划平均分值的,不得进入考核体检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倍的比例(招聘计划10人及以上的按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特困家庭毕业生(以资格审查时所交证件为准)、报名学历高低、优秀毕业生的顺序确定。

  考核体检工作在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教育、卫生主管部门分别组织实施。

  考核采取查阅档案(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教育类岗位体检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进行,卫生类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凡考生无故放弃考核体检资格及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的,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该考生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并记入招聘诚信档案数据库。

  六、选岗和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报考教师岗位的,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应聘人员选择工作单位(岗位)。应聘初中教师岗位者须在济宁市第十五中学南校区的岗位选满后再选其他中学,应聘小学教师岗位者须在济宁市东门大街小学南校区的岗位选满后再选其他小学,否则视为自己放弃选岗。同一职位考试成绩相同的,参照确定考核体检人员的顺序选岗。放弃挑选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不到场或放弃挑选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报考医疗岗位的,按报考岗位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经批准聘用的人员,发放《2014年任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聘用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等问题。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遵守招聘纪律,诚信应聘,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

  八、其他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 rencheng.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教师岗位咨询电话:15725377803

  医疗岗位咨询电话:15725378807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15725373601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725373609

  监督举报电话:0537-566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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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济宁市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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