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区胡集镇2022年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尽早实现就业,提升就业帮扶精准度,促进乡村振兴及人员岗位有效匹配。根据牡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菏区政办字〔2022〕3号)文件要求,经区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此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资格审查、统一安置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2.已实现灵活就业并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
3.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5.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应聘的。
三、岗位设置
本次招聘共包含城镇公益性岗位15个,其中社会治理类3个,公共服务类3个,社会事业类5个,社会治安类4个。
四、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1日至25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
胡集镇人社服务大厅
3.报名办法: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须本人携带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常住地乡镇(街道)人社所现场报名,由人社所核实基本信息后,填写《城镇公益性岗位申报认定表》,每人限选一个岗位,报名时间内岗位报满截止;是残疾人的,还需携带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被招聘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录用聘用
(一)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3天;
(二)录用:公示无异议后,胡集镇根据岗位需要自行组织招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录用;
(三)签订合同:招聘的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管理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年龄。
(四)业务培训:录用人员参加由胡集镇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并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六、人员待遇
岗位补贴1700元/月,标准随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并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未尽事宜由胡集镇人社所负责解释。
牡丹区胡集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