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 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5 号)等文件精神,积极消纳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就业困难群体。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名称、招聘条件、岗位数量见《东明县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15日—2022年3月20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3、报名地点:详见《东明县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附件1)。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社区(行政村)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证明;
(3)《东明县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城乡公益岗专用)(附件2);
(4)《东明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3)。
(二)面试
各用人单位成立城镇公益性岗位面试小组,根据报名申请情况,结合城镇公益性岗位职责要求,由小组通过面试、评议等方式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三)公示、聘用
各用人单位将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在用人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及时办理就业登记,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各单位报名、评议、考察、公示等材料由用人单位自行留存,评议结果、公示名单等报县人社局备案。
四、岗位待遇
本次城镇公益性岗位待遇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岗位补贴标准按照我县月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补贴按用人单位为聘用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给予补贴。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五、其他
(一)报名应聘人员应保证材料真实,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30-6259933,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政策咨询电话:0530-6259929
东明县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