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县公安局关于补录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东明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补录警务辅助人员100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录条件:
(一)具有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品行端正;
(二)至公告发布之日年满三十周岁以下(包含三十周岁)的男性公民;
(三)具有高中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身高不低于170公分,身体健康,体型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裸眼视力4.8以上。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查处的,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
2、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3、因违纪违法被处分过或正在查处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解聘的;
6、家庭成员或近亲属判处刑罚,或正在被侦查、调查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人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及其他不适宜录用的情形。
(七)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补录:
1、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2、军队退伍人员,有特长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
3、会汽车驾驶技术、通信、文秘等相关特长。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须持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考试及面试费每人40元,到现场报名(地址:东明县解放路南段公安局,联系电话 05303334868)。
报名时间:2020年7月 13日--2020年7月20日。
三、工资待遇
月基本工资1550元(含需缴纳五险的个人部分),另加200元至500元绩效考核工资。实行层级化管理模式,根据工作年限及工作表现,依据《山东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工资待遇相应递增。
四、用工形式
应聘者一经录用,以劳务派遣形式安排到东明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工作。
本公告由公安局政治工作室负责解释。
东明县公安局
2020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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