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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菏泽牡丹区遴选村党组织书记20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20-06-23      来源:菏泽市牡丹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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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牡丹区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头雁工程”红色品牌创建,拓宽村党组织书记选任视野,大力推进村级带头人队伍专业化提升行动,打造一支素质更高、能力更强、作风更优、纪律更严的村级带头人队伍,为牡丹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遴选一批村党组织书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岗位


  本次遴选共20个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其中,牡丹街道3个,沙土镇2个,胡集镇1个,黄堽镇1个,小留镇4个,吴店镇4个,大黄集镇5个。


  二、公开遴选的范围


  区、镇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一线工作人员),镇街编外聘用人员;退役军人,离职退休和返乡创业人员,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村“两委”成员和后备人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村致富能手,乡村医生等群体中的优秀党员。


  三、公开遴选人员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尚德好、群众口碑好,担当精神强、带富能力强、服务意识强,具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驾驭复杂局面;


  2.中共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一般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一般具有高中、中专(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村级事务;


  6.无“不得”“不宜”担任村“两委”成员的情形。


  公开遴选人员不受身份、职务、职级限制。遴选所涉及年龄、党龄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7月15日。


  四、公开遴选的方式和程序


  1.个人报名


  属牡丹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含退休干部,下同),向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报名,经单位党组(党委)把关、区直机关工委审核,报区委组织部。其他人员向所在镇街党(工)委报名,经镇街党(工)委把关后,报区委组织部。


  报名人员需填写《牡丹区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附件1),并提供1500字左右的自荐材料(主要包括参加遴选动机、优势特长、工作实绩、道德品行、缺点不足等方面),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一并提交本单位党组(党委)或所在镇街党(工)委。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15日17:00


  2.单位推荐


  报名人员所在基层党委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汇总研判,经集体研究后,形成单位推荐意见,于2020年7月18日前,将加盖基层党委公章的《牡丹区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牡丹区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单位推荐表》(附件2),以及报名人员自荐材料、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报牡丹区委组织部。


  牡丹区委组织部不接受个人报名。


  3.资格联审


  在基层党委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全面审查的基础上,由区委组织部协调有关部门进行任职资格联合审查。对不符合遴选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和任职工作全过程。


  4.综合比选


  对资格联审通过人员,由区委组织部会同相关基层党委成立考察组,通过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与熟悉情况人员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交流、查阅相关工作资料等方式,近距离考察识别人选情况,进行综合比选,确保人岗相适、好中选优。


  5.确定人选


  考察结果经镇街党(工)委会研究讨论、区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审核把关后,确定拟任职人选和岗位。


  6.任前公示


  对拟任职人选进行公示,在其原单位或拟任职村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7.正式任职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镇街党(工)委下发任职通知,办理任职手续,进行任前谈话,派员到村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宣布任职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五、政策待遇和有关要求


  1.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任期一般为3年,日常管理由镇街党(工)委具体负责,每半年由区委组织部开展一次履职评估,年度工作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各镇街党(工)委组织实施,对工作不胜任、群众不满意的,及时进行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党组织关系转至任职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本人和派出单位同意的可继续留任,纳入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管理;其他人员可连选连任。选派期间如遇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应积极参加竞选,当选的继续给予相关待遇;未当选的,终止选派。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离职退休人员和镇街编外聘用人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保留原待遇不变,参照区选派第一书记标准落实生活补助等政策,享受除村干部基本报酬之外的绩效工资、“头雁”书记奖励及集体收益增幅奖。其他人员享受区村党组织书记相关政策待遇。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在职务职级并行等政策范围内,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晋升上一级职级;任职期满考核优秀的,可提拔一个职务层次;符合调任公务员条件的事业身份干部,可优先调任公务员;工作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拔使用;任职期间达到晋级条件的,可优先晋级。其他人员任职期满考核优秀的,优先推荐参加镇街机关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招录等。


  4.对新任职的村党组织书记,由所在镇街确定1名班子成员进行为期1年的“一对一”帮带指导,帮助解决困难问题、适应岗位要求。对遴选村党组织书记任职村,区财政连续2年每年每村拨付10万元引导资金,用于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完善基础设施等。不再继续担任党组织书记的,进行离任审计。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遴选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区委组织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全程接受监督举报,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任职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其他未尽事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区委组织部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530-5928692


  牡丹区牡丹街道政策咨询电话:0530-7799006


  牡丹区沙土镇政策咨询电话:0530-3133955


  牡丹区胡集镇政策咨询电话:0530-5680003


  牡丹区黄堽镇政策咨询电话:0530-7156010


  牡丹区小留镇政策咨询电话:0530-5862929


  牡丹区吴店镇政策咨询电话:0530—5830006


  牡丹区大黄集镇政策咨询电话:0530-3625016


  附件1:牡丹区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doc


  附件2:牡丹区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单位推荐表.doc


  中共牡丹区委组织部


  2020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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