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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公务员考试
2018年菏泽郓城县从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4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18-11-01      来源:郓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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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郓城县2018年从全县优秀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简章


  为不断夯实“基层组织、基层队伍、基层保障”三个基础,进一步拓宽农村(社区)干部的发展空间,激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鲁办发〔2017〕39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报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核准备案,决定从全县优秀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招聘乡镇(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数量和岗位


  全县共招聘4名乡镇(街道)直属财政拨款事业岗位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县行政区域内现任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招聘条件


  1、现任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连续任职满2届,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年龄45岁以下(197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政治素质好,带头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上级党委的决定、意见,品行端正,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群众威信高。


  3、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积极推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有思路、有措施、有成效,村年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及以上。


  4、群众观念强,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村级服务组织健全,能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良好服务。


  5、基层党建抓得好,有标准化活动场所,党建制度健全、执行到位,“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正常,“三务”公开正常,群众满意。


  6、积极推进组织振兴,“两委”班子健全、组织力强,村(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好,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党员队伍结构优化,积极开展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公开承诺、践诺到位,在群众中有较强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7、积极推进文化振兴、生态振兴,所任职村(社区)社会风气健康向上,村(社)容村(社)貌好。


  8、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1、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根据菏计育字〔2008〕27号等文件规定)。


  4、近三年以来,所任职村(社区)出现赴市以上非正常上访、群体性上访且造成严重影响的,出现恶性案件的,存在涉黑涉恶问题的。


  5、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6、影响应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一)招聘方式:招聘采取组织推荐、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考察分值比例各占50%,综合得分=考试成绩*50%+考察得分*50%。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分值均设为100分,比例各占50%。考察评分指标分值设为100分。


  (二)主要程序


  1、推荐报名和资格审查。


  (1)组织推荐:推荐工作要充分体现“干得好”的要求。11月5日至8日,由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根据招聘条件,结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成绩、基层党建工作成效和一贯表现等,通过采取公开报名、实绩测评、负面清单排查等方式进行推荐。推荐原则、标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各乡镇(街道)根据推荐情况,向县委组织部写出组织推荐报告,统一组织报名。


  (2)现场报名:经乡镇(街道)推荐的报名人员需提交《2018年郓城县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乡镇(街道)事业人员推荐报名登记表》(粘贴近期1寸彩色照片),报名登记表均需手写签名并加盖乡镇(街道)党(工)委公章。


  乡镇(街道)党(工)委负责组织报名人员统一现场报名,报名需提交毕业证书、户口本、二代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同版近期1寸彩色照片4张。现场采集报考人员身份信息拍照和采集指纹。


  报名时间:11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郓州大厦12楼1210室。


  (3)资格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实施。对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核发《准考证》,并持《准考证》、二代正式有效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4)计划核减。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2、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侧重于基层工作实际,卷面分数为100分,主要测试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基层组织建设相关知识、综合基础知识等。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全市统一时间、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考务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3)笔试时间:2018年11月1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考点设在本县,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


  (4)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及时向社会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各乡镇(街道)张贴公布。


  3、面试


  (1)面试内容: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组织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间10分钟。内容主要是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和岗位特点,测试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组织领导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若进入考察最后一名的有多名考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确定为考察人选。考试成绩及时向社会公布,进入考察人选名单在各乡镇(街道)张贴公布。


  4、考察


  (1)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全面考察拟聘任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阅资料、民主测评、同人选面谈等方式进行。


  (2)考察结束后,将考试成绩与考察得分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综合得分,综合得分及时向社会公布,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尾数四舍五入。如综合得分分数相同的,则以考试成绩排序;如考试成绩分数仍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排序。


  5、体检


  (1)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3)因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造成招聘人员出现的空缺,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6、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经集体研究后,统一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7、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发现存有影响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管理


  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原则上在所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任职。


  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才能申请流动,否则取消其事业单位人员身份,并由其承担相应责任。


  六、纪律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下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干扰招聘工作构成犯罪的,由执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按相关政策法规负责解释。


  报名结束后,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的信息将通过各乡镇(街道)党委通知本人,请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监督电话:0530-6712380


  咨询电话:0530-5378155    6522709


  中共郓城县委组织部   郓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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