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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公务员考试
2018年菏泽东明县事业单位招聘30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18-01-31      来源:东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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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东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等有关规定,按照东明县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计划和工作需要,现将东明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2月8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二、招聘岗位


  东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2月8日09:00—2 月11日16:00


  查询时间:2018年 2月8日11:00—2月13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hzrsks.gov.cn/(菏泽人事考试网)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2月8日11:00—2月12日16:00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部门)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8年2月9日11:00—2月1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标志是“信息审核通过!”),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菏泽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网上缴费须通过工商银行或建设银行支付,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缴费成功考生的缴费状态标志是“交费成功!报名完成!”)。如考生已完成网上银行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2月13日16:00前及时与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30-5331454)。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3月15日09:00-3月18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收取参照公务员考务费标准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须于2018年2月12日(09:00-11:30, 14:30-17:00)到东明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业路中段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一楼西)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四)资格审查


  东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8年2月8日之前取得) 、身份证,并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学位证书;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除紧缺专业岗位外,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或调整招聘岗位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调整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和卫生二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全科医疗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东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8年 3 月 18 日


  上午 09:00—11:30  综合类


  下午 14:00—16:30  卫生类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东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由东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可采取专业测试、情景模拟、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进行,具体方式和内容由东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需要确定。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 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按规定比例进入考察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考察范围。


  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由东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应届毕业生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即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东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东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东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示:


  1、东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dmzf.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情况,请直接咨询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请到附件1中查询。


  3、政策咨询电话:0530-6259935


  4、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0-5331454。


  附件:


  1、2018年东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xls

 

2018年度东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填表时间:2018年   1月    29日
序号 招聘单位 主管部门 岗位类别 笔试类别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学历要求 学位要求 专业及相近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其他条件要求 面试比例 咨询电话 备注
1 乡镇卫生院 东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专业技术 医疗
   (B)
临床 22 大专及以上 临床医学
 
需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2018年毕业生除外) 1:2 0530-7255380 充实各乡镇卫生院按成绩高低依次选择
2 乡镇卫生院 东明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专业技术 中医
   (E)
中医 6 大专及以上 中医
 
需具有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2018年毕业生除外) 1:3 0530-7255380 充实各乡镇卫生院按成绩高低依次选择
3 东明县广播电视台
 
专业技术 综合
   (A)
播音主持 2 本科及以上 学士 专业不限
 
普通话等级要求一级乙等 1:5 0530-7152190
 


  东明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


  2018年1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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