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补充说明
根据《2015年菏泽市牡丹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要求,经研究,现将教育类有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1.教师资格证的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2.应聘A类岗位高中、初中、小学教师计算成绩按学科从高分到低分划线,不区分高中、初中、小学层次。应聘者报名时,不必填报到招聘学校。
3.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A、B、C三类岗位中每个学科的招聘人数,每学科按1:3的比例确定取得面试资格人员。
4.拟聘人员选择学校的方法:根据附件1中A、C两类岗位中每个学科的招聘人数,按学历、教师资格证的要求和笔试、面试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选择学校,成绩相同者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的顺序确定先后。若选择高中教师岗位的拟招聘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将空缺岗位调整到区直小学;若选择初中教师岗位的拟招聘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人数,将空缺岗位调整到相应的中心学校所属小学。
中共牡丹区委组织部
菏泽市牡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