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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山东德州禹城市事业单位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人员87人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25-02-13      来源:禹城人社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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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度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岗位(以下简称“初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2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我市符合条件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可应聘“面向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专项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专项招聘岗位。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2月。
 
二、招聘岗位
 
禹城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5年度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综合类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7日 9:00—2月21日16:00
 
查询时间:2025年2月17日11:00—2月22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chengshi.gov.cn/,下同),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2月21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2月17日11:00—2月22日16:00
 
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2月17日11:00—2月23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人员于2025年3月18日9:00—3月22日9: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5年版,综合管理类,A类)确定。应聘人员须参加全部两科笔试。笔试阅卷结束后,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2025年3月22日 8:30—12:00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资格审查
 
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三)面试(100分)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3、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优秀社区(村)党组织书记岗位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组织考察成绩各占30%、50%、2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生考试总成绩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及时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并公布。如招聘岗位最后一名有重分者,按笔试成绩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一)考察
 
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心理素质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三)高分先选
 
应聘合并类岗位的人员,通过考察、体检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规定的具体招聘单位,高分先选过程中因弃权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暂缓体检的女性考察体检人选参加高分先选。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市人社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发放《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七、其他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禹城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简章由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岗位报名咨询电话:
 
禹城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  7365928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7908099
 
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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