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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德州庆云县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138人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24-09-05      来源:庆云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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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云县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深化党建引领网格化治理,充实配强社区工作力量,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庆云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138人(其中:A岗88人,B岗50人)。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需求人数和具体要求详见《庆云县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9日以后出生)。已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9日以后出生)。
 
  (五)庆云县户籍(父母或夫妻一方具有庆云县户籍)或具有庆云县长期居住证、庆云县房产证明资料(本人或配偶持有)。
 
  (六)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学历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高职(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热爱社区(网格)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八)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4.现役军人。
 
  5.已在庆云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管理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6.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7.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和引导社区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党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意见。
 
  (二)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协调驻区单位开展共驻共建活动,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便民利民、志愿互助等服务。
 
  (三)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
 
  (四)积极开展网格内的基础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发现报告问题、排查化解矛盾、党群民生服务等工作。
 
  (五)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00—9月13日16:00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9月13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二)初审时间:2024年9月9日11:00—9月14日11: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三)缴费时间:2024年9月9日11:00—9月14日16:00
 
  (四)报名办法:考生登录庆云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yun.gov.cn/)或搜索“庆云县委社会工作部”微信公众号,在“庆云县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招聘入口”中登录并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进行选定岗位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报名费40元,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费手续。
 
  (五)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六)对各岗位通过报名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相应进行核减或调配招聘计划,相关公告将公开进行发布。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时间、地点将在庆云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庆云县委社会工作部”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考试全过程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为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及资格审查时间在庆云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庆云县委社会工作部”微信公众号公布。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从各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考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范围,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的人员,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本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组织资格审查。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行递补。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材料包括:
 
  1.《庆云县2024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签名摁手印。
 
  2.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4张、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簿(本人为庆云县户籍的提供索引页、户主页和本人页。父母或夫妻一方属庆云县户籍的,另需提供父母户口本、本人结婚证及夫妻双方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1份;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在职人员报名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也可在考察前提供。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历证明材料(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党员证明材料1份,B岗考生须提供附件中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并以用工单位盖章为准)。
 
  (三)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在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应变、沟通表达、岗位匹配等方面的素质能力。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庆云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庆云县委社会工作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
 
  3.面试费每人70元。
 
  (四)加分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总成绩进行加分,加分项如下:
 
  1.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总成绩中进行加分,其中,高级加3分,中级加2分,初级加1分。如取得多项证书,按最高加分项计分。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加2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可重复计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未提交材料或材料不齐全、不准确的,不予加分。
 
  加分材料包括:
 
  1.《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提供党员证明材料(附件4)。
 
  (五)总成绩计算及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分别按50%、50%的比例,再加上加分成绩,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在笔试及面试成绩中不计入加分,加分直接计入总成绩。各岗位面试、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庆云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庆云县委社会工作部”微信公众号公布,公示期3天。
 
  六、考察、体检及公示
 
  (一)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可根据招聘计划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出具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意见。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因考察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三)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庆云县人民政府网及“庆云县委社会工作部”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被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内由聘用单位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年度考核综合评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予以解聘。
 
  工资待遇参考本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的0.8倍执行,并根据街道事业单位工资普调增资情况同步联动调整,缴纳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八、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事宜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招聘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本次招聘不举办或委托任何单位开展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考试辅导培训。
 
  九、其他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招聘后续工作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将通过在庆云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ngyun.gov.cn/)和“庆云县委社会工作部”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7885008
 
  附件:
 
 
 
 
 
 
  中共庆云县委组织部
 
  中共庆云县委社会工作部
 
  庆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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