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县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全面推进落实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的安排部署,落细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5号)、德州市委办公室、德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州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德办发电〔2022〕2号)、庆云县委办公室、庆云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庆云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庆办电发〔2022〕2 号)、庆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云县财政局、庆云县农业农业农村局、庆云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庆云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庆人社〔2022〕16号),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岗位和人数
庆云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辅助性管理岗位,计划招聘21名,其中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名,各乡镇(街道)人社所各2名(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要求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符合招聘计划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考人员应具有庆云县户籍,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敬业精神、无不良行为记录,有较强的规矩意识,能够认可并自觉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正常处理公务。
(四)在社会公开招用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未过处理期限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招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已享受完企业吸纳或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不符合公益性岗位聘用的其他情形,均不能报名。
三、报名与考录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2月10日-2月16日。
(二)报名地点: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形式。
以下资料电子版发送至qyxrsjjck@dz.shandong.cn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户口本(须有索引、户主和本人页)扫描件;
3.拟申请的岗位《庆云县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2);
4.最高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
5.本人新冠疫苗接种证明资料。
报名截止后,对报名人员的工商登记信息、就业失业状况、学历情况进行统一审查,审核成功的报名人员再通知提交资料原件及2寸免冠近照3张。
(三)考录方式: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综合调整或取消计划。
四、招聘程序
(一)确定拟聘人员。根据《庆云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符合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条件的前提下,予以安置。
(二)体检。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上岗前自行进行体检、核酸检测,有影响工作的传染性疾病等情形的,视为不合格。
(三)公示。在庆云县人社局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岗位待遇
按照《庆云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和《庆云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文件规定,对录用签订劳动合同人员给予不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岗位补贴,并为其缴纳五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上级有关公益性岗位政策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山东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的,待遇相应适当调整。按照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各用人单位按规定按月向财政申请补贴按时发放待遇。
六、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不超过三年,聘用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重新就业后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时间可计算为工龄。
七、其他说明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安置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安置条件,即终止公益性岗位安置。
(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三)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工作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四)如招聘期间上级出台公益性岗位管理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五)咨询电话:0534-3785603 3785608;
(六)监督电话:0534-3321463。
庆云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