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市直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2021年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集中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除有年龄限制的特殊岗位外,应聘专业技术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10月8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报考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参加考试,并于体检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海外留学人员、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3日9:00—10月15日17:00
查询时间:2021年10月13日10:00—10月15日18:00
报名人员下载《2021年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要求完整、如实填写,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纸质件需粘贴照片),同时将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证原件(身份证、学历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等)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及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wgxrsk1920@163.com(压缩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电子文档名称一律采用“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方式命名,例如“德州市文化馆—舞台灯光设计—张三”(报名邮件发出后,请电话联系我单位确认是否收到,联系方式见岗位表)。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招聘单位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单位初审
对通过初审的人员将以回复邮件的形式告之,报名人员请自行查询审查结果。网上报名期间,可拨打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岗位要求,于10月16日、17日工作时间到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综合楼B座五楼518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亲笔签名的《2021年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021年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应聘人员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成果奖励证书,二代身份证、岗位同业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前提供)。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于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材料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招聘单位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
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话和邮箱通知考生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于10月18日、19日到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领取专业技能考试通知书并交纳考务费70元。
三、专业技能考试程序及内容
为保证考试的公开、公平、公正,专业技能考试在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指导下,由市文化和旅游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考试采取现场考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内容按岗位分别为:
1、德州市文化馆(D类岗位):
001岗位(招聘人数1人),体现岗位工作需要的舞台灯光设计等基本素质及实际技能。
每人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考试内容:(1)色彩画50分:以各类物体组成画面,进行色彩(用水粉、水彩)绘画;(2)素描50分:以各类物体或人物组成画面,进行单色绘画(备注:1.素描科目仅限使用黑色的铅笔、炭笔、橡皮;2.色彩画、命题创作科目仅限使用水彩、水粉;3.考生仅限使用简易金属三角画架,不得使用定画液,不得携带专业参考资料,如画册、图片、专业书籍等。以上考试所需材料考生须自备)。
2、德州市文化艺术中心(D类岗位):
〔1〕002岗位(招聘人数1人),体现岗位工作需要的男舞蹈队队员的舞蹈表演等基本素质及实际技能。
考生按抽签顺序分别考试,每个考生考试时间10分钟。考试内容:(1)形象展示20分(身高、外形、气质等);(2)软开度25分;(3)舞蹈表演30分;(4)舞蹈技巧25分。
〔2〕003岗位(招聘人数1人),体现岗位工作需要的女声乐队队员(通俗歌手)的基本素质及实际技能。
考生按抽签顺序分别考试,每人考试时间为15分钟。考试内容:(1)形象展示20分(身高、外形、气质等);(2)通俗歌曲演唱自选2首60分;(3)视唱20分。
〔3〕004岗位(招聘人数1人),体现岗位工作需要的京剧老旦等基本素质及实际技能。
考生按抽签顺序分别考试,每个考生考试时间15分钟。考试内容:(1)形象展示20分(身高、外形、气质等);(2)基本功40分;(3)京剧老旦表演40分。
〔4〕005岗位(招聘人数1人),体现岗位工作需要的京剧小生等基本素质及实际技能。
考生按抽签顺序分别考试,每个考生考试时间15分钟。考试内容:(1)形象展示20分(身高、外形、气质等);(2)基本功40分;(3)京剧小生表演40分。
〔5〕006岗位(招聘人数1人),体现岗位工作需要的京剧文丑等基本素质及实际技能。
考生按抽签顺序分别考试,每个考生考试时间15分钟。考试内容:(1)形象展示20分(身高、外形、气质等);(2)基本功40分;(3)京剧文丑表演40分。
〔6〕007岗位(招聘人数1人),体现岗位工作需要的京剧武丑等基本素质及实际技能。
考生按抽签顺序分别考试,每个考生考试时间15分钟。考试内容:(1)形象展示20分(身高、外形、气质等);(2)基本功40分;(3)京剧武丑表演40分。
〔7〕008岗位(招聘人数1人),体现岗位工作需要的京剧铜锤花脸等基本素质及实际技能。
考生按抽签顺序分别考试,每个考生考试时间15分钟。考试内容:(1)形象展示20分(身高、外形、气质等);(2)基本功40分;(3)京剧铜锤花脸表演40分。
〔8〕009岗位(招聘人数1人),体现岗位工作需要的京二胡等基本素质及实际技能。
考生按抽签顺序分别考试,每人考试时间为15分钟。考试内容:(1)形象展示10分(身高、外形、气质等);(2)专业表演:京剧曲牌演奏1首20分,京剧唱腔演奏2首50分(每首25分);(3)特长展示20分。考生须自备器乐表演道具。
〔9〕010岗位(招聘人数1人),体现岗位工作需要的扬琴等基本素质及实际技能。
考生按抽签顺序分别考试,每人考试时间为15分钟。考试内容:(1)形象展示10分(身高、外形、气质等);(2)专业表演:扬琴演奏1首35分、京剧曲牌演奏1首35分;(3)特长展示20分。考生须自备器乐表演道具。
〔10〕011岗位(招聘人数1人),体现岗位工作需要的京剧三弦等基本素质及实际技能。
考生按抽签顺序分别考试,每人考试时间为15分钟。考试内容:(1)形象展示10分(身高、外形、气质等);(2)专业表演:京剧曲牌演奏20分、京剧唱腔演奏2首50分(每首25分);(3)特长展示20分。考生须自备器乐表演道具。
〔11〕012岗位(招聘人数10人),体现岗位工作需要的杂技表演等基本素质及实际技能。
考生按抽签顺序分别考试,每人考试时间为10分钟。考试内容:(1)形象展示20分(身高、外形、气质等);(2)基本功40分;(3)杂技表演40分。
考试分数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试结束后,按成绩高低顺序排名,001至011岗位的各岗位第1名为拟聘用人选,012岗位的前10名为拟聘用人选。成绩相同情况下,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用人选。
(二)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命题和评分
命题、评分工作均委托异地第三方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承担。
(四)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考生考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公示。
四、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岗位排名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五、聘用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及其他资格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公布,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专业技能考试等工作。
1、所有考生须在微信或支付宝注册“山东电子健康码”(或其他互认省份健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鲁方式等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附件4)带至考场。
2、查验证件: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专业技能考试通知书》、“山东健康码”绿码及《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经体温检测合格参加考试。14天内自省外入(返)鲁的考生,同时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述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须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除核验身份、考试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其他时段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在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技能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资格初审等情况有疑问的,请直接咨询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534-2231920。
附件1:2021年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xls
附件2:2021年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2021年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