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禹城市人民医院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卫生机构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我市医疗服务水平,促进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科学健康快速发展。禹城市人民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优秀青年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范围
面向硕士研究生及国内外高校博士研究生,计划引进2名到禹城市人民医院工作,具体岗位计划和专业要求见《2021年禹城市人民医院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德才兼备,素质优良,品行端正,作风扎实,事业心责任感强,服从组织安排。
2、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需在7月31日前取得,其中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2月31日。
3、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4、具有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与较高的专业水平。
5、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岗位需要。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7、已在禹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
8、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邮件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10月18日。本次招聘采取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填写《2021年禹城市人民医院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连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验证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禹城市卫健局邮箱:ycswjjrsk@dz.shandong.cn。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其中: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始终,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引进资格;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考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引进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 10月19日。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等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所报岗位分别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分数线。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位数四舍五入。如各引进岗位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有重分者,采取加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当场公布。面试地点及相关事宜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
面试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禹城市人社局和卫生健康局组成考察组,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还要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资格复审。并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凡发现档案“三龄二历一身份”等信息造假、报名信息不真实的,一律取消考察对象资格。
因考察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从同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人选。
(五)体检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引进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引进;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不予引进。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从同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人选。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引进人选,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后,因举报经查实不合格的不予引进,所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纪律及监督
引进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程序,做到计划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成绩公开、结果公开“五公开”。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处理;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给予处理。
五、其他
报考人员在引进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各个环节最新消息。通讯方式如有变动要及时告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本次市人民医院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工作不指定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禹城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市人社局 0534—7365928
市卫健局 0534—7283203
附件1:2021年禹城市人民医院引进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1年禹城市人民医院引进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doc
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禹城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