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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齐河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招聘126人简章
http://www.sdgwy.org       2021-09-08      来源:中国齐河-齐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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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齐河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招聘简章,本次共招录126人,报名时间为9月7日8时-9月13日16时,笔试时间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复习资料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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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现场报名(9月7日8时-9月13日16时)

 

齐河县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社会工作者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专职社区工作者力量,完善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加强社会治理工作服务能力,根据《山东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鲁民【2018】108号)、《山东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鲁民【2021】59号)等文件要求和工作需要,齐河县民政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81名、社会工作者4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及条件

(一)城市社区工作者招聘岗位和范围

1、晏城街道(51名)

A岗:面向齐河县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人员10人;

B岗:面向2017年3月之前在册的县直部门、乡镇(街道)机关编外合同制人员10人;

C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人

D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人;

A、B岗位报名结束后,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数,平均分配至C、D岗位。

2、晏北街道(30名)

A岗:面向齐河县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人员5人;

B岗:面向2017年3月之前在册的县直部门、乡镇(街道)机关编外合同制人员5人;

C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人;

D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人;

A、B岗位报名结束后,核减或取消的岗位数,平均分配至C、D岗位。

(二)社会工作者定向招聘范围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县社会大救助中心及家庭经济核查中心定向招聘社会工作人员45名(见附件3)。招聘条件参照社区工作者C岗报考条件进行招聘。考生要根据所定向的相应岗位填报报名登记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要求,吃苦耐劳,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

2、志愿从事社区(村)工作,有较强的群众观念和奉献精神,热心社区事务和公益事业,热心为社区党员群众服务;

3、身体健康,服从安排,品行端正,处事公道,作风正派,勇于创新,事业心责任感强;

4、学历及年龄要求:

A岗位:高中及以上学历;1980年9月7日以后出生。

B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学信网查实);1980年9月7日以后出生。

C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学信网查实),1985年9月7日以后出生。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条件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7日以后出生)。

D岗位: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通过学信网查实),1985年9月7日以后出生。具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者,条件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7日以后出生)。

招聘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均须于2021年9月7日之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齐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试用期)、后备教师、公立医院备案制人员、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岗位。

5、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1年9月7日8时-9月13日16时(7天)

(二)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00

现场报名地点:齐河县明珠花园商业区C区17号(成业人力)。

2、线上报名,将报名资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qhxmzjjzk@dz.shandong.cn,标题注明“报考岗位+姓名”。

3、报名资料:《齐河县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齐河县社会工作者定向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毕业证、身份证及承诺书(本人签字按手印,见附件4)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照片电子版(不低于500KB)、《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录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数按照1:2的比例开考,达不到1:2,相应进行核减,核减或取消岗位公告将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628/index.html)及山东成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微信搜索“成业人力资源服务”关注)发布。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将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628/index.html)及山东成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笔试为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时在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628/index.html)及山东成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并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

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628/index.html)及山东成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及时公布。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因个人原因未来参加笔试者,报名费不予退回。

(二)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628/index.html)及山东成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3、面试费每人70元,因个人原因未来参加面试者,报名费不予退回。

四、成绩公布和考察体检

(一)笔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分别按50%、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面试结束后,考生考试总成绩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ihe.gov.cn/n30828944/n30830628/index.html)及山东成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公众号及时公布。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

(三)考察体检。如各招聘岗位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有重分者,采用笔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仍相同者,一并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县招聘主管部门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体检放弃、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同时重新进行考察。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报考人员在整个报考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当及时联系咨询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齐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有被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五、管理模式及薪资待遇

(一)城市社区工作者由所属街道管理,试用期为一个月,聘用后与所属街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聘。

(二)社会工作者由山东成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定向单位,试用期为一个月,聘用后与成业人力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一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聘。

待遇:薪资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80%执行,缴纳四险一金。

招聘人员三年内必须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如到期未取得证书,不予续聘。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最新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和要求执行,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试,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持考试当天的本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经工作人员检测体温正常可以参加考试。考生入场检测时和进入考点后,均须保持安全距离,不得扎堆聚集。入场检测具体规定如下:

(一)“山东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低于37.3℃)的考生可以参加本次考试。

(二)体温≥37.3℃的考生,须立即安排进入临时隔离检查点,间隔15分钟后,由现场医务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体温复测,经复测体温正常(低于37.3℃)的,可以参加本次考试。经复测体温仍≥37.3℃的,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三)未按要求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在考试全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疫情防控规定以及本文要求,因不符合或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若考试前国家、省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发生变化,将根据新规定另行公布考试有关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务必在考试前密切关注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变化,做好相应的参考准备,确保顺利参加本次考试。

七、纪律监督

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齐河县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2:齐河县社会工作者定向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社会工作者定向招聘计划岗位表.docx

附件4:报考承诺书.docx

咨询电话:0534-5176789(成业人力)

监督电话:0534-5321043(县民政局)

202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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