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津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为整合社区资源、夯实城市基层基础,提高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经批准,2020年夏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25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素质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服从安排,品行端正,处事公道,作风正派,勇于创新,事业心责任感强,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夏津县户籍(父母或夫妻一方具有夏津县户籍),身体健康。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应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专业不限。
4.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备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善于开展群众工作,能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满2年,受留党察看处分期满恢复党员权利未满2年,受开除党籍处分不满5年的;(4)其他不宜应聘的。
二、工作职责
积极宣传党的主张,教育和引导社区居民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党的决定、决议和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意见;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依法组织居民开展自治活动,协调驻区单位开展共建活动,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开展社区便民利民、志愿互助等服务;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或者其他派出机关依法依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0年4月8日08:00-4月14日16:00
(二)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时如实填写《夏津县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二代身份证、户口簿(索引、户主和本人页)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照片电子版(不低于500KB)、《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包发送至xjcssqzp@dz.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人员姓名”。海外毕业生应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经研究,可按照1:2的比例降低开考比例。达不到1:2,相应进行核减,核减或取消岗位公告将在夏津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参加考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为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结束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分别按50%、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总成绩进行加分,加分项如下: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加1分;
2.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高级加1.5分,中级加1分,初级加0.5分;
3.在校期间担任班长、副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级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等主要学生干部,时间连续1年以上的加1分。
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可重复计分。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的,不予加分。
单位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未按时提交的视为放弃。
五、考察及体检公示
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夏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有被举报违规违纪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因各种原因造成的空缺按成绩高低进行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签订聘用合同,派遣到经济开发区和银城街道所辖社区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至社区管理。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期内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年度考核综合评定为不合格档次的,予以解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表现优秀、任职时间超过3年并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可择优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落实从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录公务员的规定,注重从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街道领导干部。连续任职满6年、表现优秀的社区党组织书记,按照有关规定,可择优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工资待遇参考本地区事业单位工资情况执行,按规定为录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七、纪律监督
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是加强社区建设的需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严肃人事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0534-3211255
报名邮箱:xjcssqzp@dz.shandong.cn
中共夏津县委组织部
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夏津县民政局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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