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津县医疗保障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保障工作,经县政府批准,宁津县医疗保障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5日以后出生),具有宁津县户籍或父母、配偶为宁津县户籍;
(三)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和专业要求
岗位1:基金管理辅助岗位5个;财务、会计、统计、经济管理、财政审计等专业。
岗位2:医疗保险经办辅助岗位6个;临床、护理、药剂、全科医学、卫生统计、卫生管理、计算机相关专业(临床医学、全科医学、药学专业优先;医疗卫生专业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7月15日之后出生;取得中级及以上卫生类专业技术职称的学历可放宽至中专)。
岗位3:后勤保障岗位4个;专业不限。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认定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7月16日至7月20日8:30-17:30。
报名地点:宁津县文昌路领秀城门市建设银行北邻清大教育三楼。
现场报名时需提交:
1、毕业证(学位证);2、学信网学历证明;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2张1寸近期免冠蓝色底版照片;5、包含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薄。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有恶意填写不实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其本次招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最终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内容和方式。考试内容、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考察、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人员待遇
考察、体检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18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两年劳动合同;期满,经双方同意可以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薪金待遇为3450元/月(基本工资+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招聘相关信息、通知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请广大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本次招聘未尽事宜,由宁津县众达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
0534-7076776
15069278688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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