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县2018年公益性工勤服务岗位招聘公告
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按照《德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办法》(德人社〔2014〕64号)要求,宁津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工勤服务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家事综合服务中心公益性工勤服务岗位
(一)岗位、人数和职责
公益性工勤服务岗位,计划招聘10名,从事行政内勤(男1名、女1名)、调查调解(男2名、女6名)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宁津县户籍,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从事调查调解工作的人员可放宽至高中学历),就业困难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年龄在20周岁至30周岁(报名从事调查调解工作的人员可放宽至45岁);
4.五官端正、口齿伶俐,身体健康,细致认真,踏实肯干,具有较强的责任感;
5.有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聘用。
二、县人社局公益性工勤服务岗位
(一)岗位、人数和职责
公益性工勤服务岗位,计划招聘6名,从事人社政策宣讲、业务领办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宁津县户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年龄在20周岁至35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就业困难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3.有较强的规矩意识,能够认可并自觉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分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录用等环节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2018年7月31日至8月5日在县人社局就业办公室(人社局2号大厅)现场报名。
2、报名材料。
(1)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2寸免冠近照5张。
(4)《德州市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现场领表填写)
(5)《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现场领表填写)
3、资格审查。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二)招聘考试。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结束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分别按50%、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笔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公示。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统一办理录用手续。
四、岗位待遇
聘用人员月工资为1550元,单位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聘用人员需与录用单位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重新就业后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时间可计算为工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上级公益性岗位政策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0534-542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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