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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德州乐陵市招聘中小学后备教师242人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17-08-03      来源: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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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乐陵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后备教师公告
 
  根据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度招聘后备教师计划的通知》(德编〔2017〕9号)精神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后备教师24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7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须有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
 
  (四)具备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五)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依照岗位要求。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德州市在职在编教师(含已考取的后备教师)、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9:00—8月10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sdllrc.com(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8月7日9:00—8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8月7日11:00—8月11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进行网上审核。报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8月7日11:00—8月11日12:00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8月7日11:00—8月12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德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后备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德州市中小学后备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或专业测试时使用),并于2017年8月16日9:00—8月1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短缺学科教师岗位开考比例可降低至1:2比例。核减的招聘计划可转移至其他岗位。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人于8月 10日到乐陵市人力资源市场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办理确认时须携带《德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后备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德州市中小学后备教师诚信承诺书》及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各招聘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由招聘主管部门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提交本人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德州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后备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德州市中小学后备教师诚信承诺书》进行资格复审。2017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非德州市在职在编教师)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参加面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招聘主管部门还应审查应聘人员的应聘回避情况。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前置的岗位(见职位表)采取先测试专业技能,后笔试的方式进行;其他职位的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报考专业技能测试前置岗位的,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按岗位招聘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笔试。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7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报考专业技能测试前置岗位的面试人员按实际缴费人数确定;报考其他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岗位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3(招聘计划数大于15人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的比例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面试采用说课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
 
  说课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考生报考岗位相应的实践操作能力。
 
  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为2017年8月14日,有关事项将于2017年8月13日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公布,请相关考生关注网站公告,提前做好准备。
 
  面试划定最低合格线,考生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参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
 
  (三)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同一招聘岗位出现总成绩同分者,采取面试成绩、学历层次高者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一)考察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应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选岗
 
  应聘人员考察体检合格后,按照“高分先选”的原则,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的招聘单位。未按时参加选岗的应聘人员按自愿放弃选岗处理。
 
  六、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合格人员发放《聘用通知书》,凭《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的后备教师,按报考岗位分配到所需中小学校,并与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待遇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根据教师空编情况和年度用编进人计划,经教育部门考试考核合格后,办理聘用入编手续,转为正式教师。经两年考核不合格人员,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
 
  七、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乐陵市人力资源中心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6226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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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陵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乐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 陵 市 教 育 局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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