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公告
德州市位于山东省西北部、黄河下游冲积平原,辖11个县(市、区)和两个开发区,是山东省的北大门。北依北京市、天津市,南接济南市,西邻河北省,东连滨州市、东营市。处于环渤海经济圈、京津冀经济圈、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以及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交汇区域。自古就有九达天衢、神京门户的美誉。为提升我市教育水平,打造区域教育高地,决定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数及职位
通过公开选聘方式,引进120名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具体职位见《德州市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职位表》(附后)。
二、引进范围及条件
德州市域外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第一类:A 类(国内外顶尖人才):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世界杰出女科学家成就奖,国内外其他相应层次的人才。
第二类:B 类(国家级领军人才):1、国家“千人计划”人选(含各分项计划)、国家“万人计划”人选;2、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长江学者成就奖人选;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4、国家一级重点学科带头人;5、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前2 位完成人;6、国内外其他相应层次的人才。
第三类:C 类(省级领军人才):1、泰山学者;2、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2 位完成人;4、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5、国家精品课程负责人;6、国家二级重点学科带头人;7、全国模范教师、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8、山东省人民教师、省特级教师;9、国内外其他相应层次的人才。
(二)具有与引进职位要求相符合的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其中,校长任正职3 年以上,副校长任副职5 年以上。
(三)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45 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教师可适当放宽至50 周岁,校长可放宽至55 周岁。
(四)遵纪守法,学风正派,没有师德师风不良记录,近5 年没有发生过负有主要责任的校园安全事故。
三、报名时间
我市引进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全年受理,有意者请与职位表中各县(市、区)、学校联系人联系。
四、职位待遇及政策
(一)工资福利待遇:享受当地教育系统同等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待遇。
(二)生活补贴:引进校长符合A 类条件的,每月给予2万元生活补贴;符合B 类条件的,每月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符合C 类条件的,每月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引进教师符合A 类条件的,每月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符合B 类条件的,每月给予1万元生活补贴;符合C 类条件的,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贴。
(三)住房待遇:C 类以上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可优先申请专家公寓;在我市自购首套住房的,给予30-50万元购房补贴。
(四)医疗保健待遇。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定期组织健康查体,安排休假疗养。
(五)配偶安置及子女入学。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配偶,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原不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未正式参加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配偶,由有关部门(单位)优先推荐就业岗位。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托或接受义务教育的,按就近入学原则,安排在户籍地或居住地辖区内的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高中转学的,按照意愿协调安排到普通高中学校就读。非本市户籍子女在我市就读学前阶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学校或参加初中升高中的,享受我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六)其他待遇。引进的校长在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给予试点办学权限。在学科建设、教育科研、专业成长等方面提供支持,优先承担市级重大教育科研课题,优先推荐参与国家、省级教育科研课题。符合德州名师名校长培养条件的,纳入德州名师名校长培养范围。
五、工作年限要求
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引进后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含5年),试用期1年。
本公告由德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以德州市相关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为准。
德州市教育局联系电话、传真:0534-2322432
联系人:段化刚
电子邮箱:dzsjyjrsk@126.com
点击下载>>>
德州市教育局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