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16年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实施方案
一、选聘计划
本次拟公开选聘区外优秀教师40名,其中,中学优秀教师10名、小学优秀教师30名。选聘岗位为太阳城学校和宋官屯街道、长河街道、袁桥镇辖区部分中小学。
具体学科计划如下:
科 目 类 别 |
语 文 |
数 学 |
英 语 |
科 学 |
历史 |
地 理 |
音 乐 |
体 育 |
美 术 |
总 计 |
初中 |
2 |
2 |
2 |
|
1 |
1 |
|
1 |
1 |
10 |
小学 |
13 |
11 |
1 |
1 |
|
|
1 |
2 |
1 |
30 |
总计 |
15 |
13 |
3 |
1 |
1 |
1 |
1 |
3 |
2 |
40 |
二、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在编在职教师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985”高校师范类毕业生;研究生须具有全日制师范本科学历;
(三)在编在职教师的获奖证书须与所报学科一致;选聘范围内的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须与所报学科一致;
(四)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年7月30日以后出生),省、市教学能手(含电化教学能手)、市优质课一等奖或以上可放宽至40周岁(197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五)在编在职教师应具有二级教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六)在编在职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县(区、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地市级及以上电化教学能手)、优秀教师;县(区、市)级优质课、课堂教学基本功比赛一等奖或地市级优质课、课堂教学基本功比赛二等奖及以上(地市级电化教学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3、近三年内离开教学岗位,到其他部门单位工作的。
4、近五年内,在教师选聘工作中弄虚作假被查实的。
5、区内教师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至8月10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8:00;
报名地点: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管理部办公室(天衢东路1339号中建华府小区北门西100米路南);
联系电话:2565997
面试费收取标准:每人70元。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获奖(荣誉)证书(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初中、小学不得兼报,报名经确认后不得更改。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聘工作始终。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立即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任何单位组织的招聘考试。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准备时间为60分钟,按报考学科从现行教材中抽取一节课,写出完整教学设计;面试采用“模拟课堂(讲课形式,不超过10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划定最低70分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高于合格线的,按岗位需求进行录用。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确定考察对象
在合格线以上的,根据成绩高低,按选聘计划数1.2至2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报考志愿分专业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以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作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对入选人员的德、能、学业成绩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其从事教师工作的职业道德水准及档案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七、体检
对考试、考核均合格人员在指定医院按1:1比例集中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八、公示
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舞弊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颁发《聘用通知书》。
九、聘用
对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结合选聘计划,进行高分先选并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内按现有专业技术职称执行工资。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工委和社会监督。对不符合选聘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2561087
201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