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体育教师
根据工作需要,经我市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禹城市实验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体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招聘计划2人。其中运动训练岗位1人,足球训练岗位1人。
二、报考范围及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体育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含2016年应届毕业生)。
(二)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之间(1988年6月16日至1995年6月16日期间出生)。
(三)禹城市常住户口、禹城市生源毕业生。
(四)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六)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资格审核方式进行。报名地点:禹城市教育局政工科(行政街626号,电话0534-7266678)。
(二)报名时间。2016年6月16日-17日
上午8:30 —11:30 下午2:00—18:00。
(三)报名办法。报名考生在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报名考生为往届毕业生的,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及所报考岗位已具有的相应资格证书;报名考生为应届毕业生的,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并能够正常毕业(毕业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应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近期同底版1寸照片3张。
(四)开考比例。各岗位按考选计划与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选工作的全过程。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分别按100分计算。
(一) 笔试(100分)
1、笔试时间。2016年6月22日 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体育教育基础知识(占40%)、运动训练知识(占30%)、足球专业理论知识(占30%)。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时在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分数线内,各岗位分别按照1:6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1:6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进入面试范围的最后一名有若干重分者,一并进入面试。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在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时公布。
(二)面试(100分)
1、面试形式。面试考试按岗位采取现场面试(占40分)和专业技能测试(占60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在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整个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生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对象。如考察体检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具有的相应专业资格证书级别、笔试成绩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考生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和应回避情况,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和发展潜力,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二)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未经市招聘主管部门同意,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照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高低进行递补,并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
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且应聘资格等复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公示结束后,因各种原因所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合格人员由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新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自《禹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两个月内,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提供档案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考试组织与纪律监督
本次禹城市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并接受社会监督。坚持公开、公正和公平的原则,实行招聘范围条件、岗位、程序、考试成绩、聘用结果等“五公开”。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者,参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禹城市教育局 0534-7266678
禹城市人社局 0534-7365928
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