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德州市经济合作局选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深入推进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德州市经济合作局在全市范围在编在职人员中公开选聘20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招商工作,具有招商业务能力,能够经常在外出差招商,工作作风扎实,品行端正,清正廉洁,群众威信高;
2、全市范围内在编在职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任职回避等有关规定。
年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计算截至2016年4月30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尚在新录(聘)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部门动员、个人自愿、组织推荐方式。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各部门根据考选要求,在充分动员、个人申报、资格初审基础上,组织符合条件人员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9:00至4月20日17:00;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德州(http://www.dezhou.gov.cn)、德州党建网(http://www.dzdj.gov.cn)、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dzrs.gov.cn)、德州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rsks.dzrs.gov.cn)”等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如实填写《2016年德州市经济合作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三份)。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虚假信息,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初审
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部门人事(干部)科(室)负责资格初审。报考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连同本人一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照片需为jpg格式,名称为本人姓名)、国家承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时报资格初审部门审核。资格初审部门根据职位考选条件随报随审,审核同意后加盖公章。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4月21日14:00至22日15:00。
4月21日14:00前,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直部门人事(干部)科(室)将报考人员《报名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德州市机关事业单位落编手续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报名汇总表》各一式两份,连同报考人员照片、《报名汇总表》电子版集中报市经济合作局办公室(行政综合楼9005房间)。
资格审查贯穿考选工作全过程。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合作局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身份、条件等信息,对市直部门报考人员随报随审,对县市区报考人员集中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选聘数额比例不低于3:1,低于3:1的相应核减选聘数额。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三、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一)面试
1、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招商工作的匹配度等。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进入笔试人选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笔试人数与选聘数额比例一般为3:1,达不到比例,以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考察与体检
依据笔试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聘数额1.5: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一次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人选确定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经济合作局对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作风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认真核查考察对象档案,核实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相关手续是否完备。凡发现干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和身份等基本信息涂改、重要材料和信息造假,报名信息不真实的,一律取消考察资格。
根据考察情况,按总成绩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市经济合作局统一组织。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被考察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选聘资格,要向市经济合作局写出书面申请,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取消其选聘资格,并从被考察人员中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经集体讨论确定拟选聘人员,面向社会和所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为选聘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办理选聘手续以报名时职务为准,按事业身份进行岗位管理。选聘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职务不得发生变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六、其他
本次公开选聘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济合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34-2687165、2687084。
1.2016年德州市经济合作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2016年德州市经济合作局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汇总表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德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经济合作局
201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