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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公务员考试
2016年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考选工作人员公告
http://www.sdgwy.org       2016-01-22      来源: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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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考选工作人员公告


  随着司法公开和审判工作规范化要求的日益提高,因工作需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现面向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选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20日以后出生);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具有较强事业心,身体健康;


  3、陵城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4、具有法学、计算机、会计学相关专业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法律宣传、信息化、财务岗位相关工作2年以上。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4、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二、报名和考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6年1月25日--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陵城区人社局西大厅(南环西路462号);


  (三)报名要求:应聘者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件: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及所从事具体工作岗位证明信,以上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以及《报名登记表》(现场填报)。


  (四)考选方式


  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总成绩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报名人数达不到应选人数时,按照实际报名人数采取考察的方式选取。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逻辑思维能力、实际工作经验。履历业绩评价作为加分因数考虑。


  新考选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考核合格予以留用,考核不合格回原单位工作。


  三、纪律与监督


  要严肃考选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考选信息将及时在陵城区人社局网站上公布,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考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考选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将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考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咨询电话: 8221147        监督电话: 8221672


  四、岗位表


  法律宣传岗位 2人


  信息化岗位  2人


  财务岗位  1人


  德州市陵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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