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仙河镇2022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二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鲁人社规〔2021〕5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政办发〔2022〕5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0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22〕75号)文件要求,结合仙河镇实际需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并报“东营港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面向全镇公开发布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需求,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数量
仙河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共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0个。
二、岗位名称、职责
乡村公益性岗位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
(一)岗位名称:乡村综合防疫员(公共服务类)
(二)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0个,人员需求10人。
(三)岗位职责:按照疫情防控需求深入宣传,引导群众落实防控措施;配合做好卡点值班,进出村登记,核验健康码行程码工作;做好公共区域卫生保洁,重点部位消杀工作;村核酸检测中做好秩序维护工作;配合做好管控区生活物资供应以及村委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上岗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录取、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4日——2022年11月4日
2、报名方式:实行现场报名、村两委民主评议的方式进行。
3、报名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报名表一份。(备注: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上需要一张一寸照片)
4、报名地点:各村村民委员会办公室
(二)聘用
镇政府成立由副书记任组长,分管人社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各村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及第三方人才服务公司任成员的工作监督指导小组,对各行政村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指导把关,各村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公益性岗位职责要求,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乡村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报经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在安置对象所在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东营港综合服务局备案。经东营港综合服务局备案、审批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劳务协议签订,进行培训上岗。
四、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
乡村公益性岗位每月不定时工作,岗位补贴标准不超过800元,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五、其他
本公告由仙河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仙河镇2022年度乡村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第二批).xlsx
仙河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