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永安镇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二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鲁政办字〔2021〕137号)、《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鲁人社规〔2021〕5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政办发〔202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0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字〔2022〕75号)等,结合永安镇实际需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并报“垦利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批准,现面向全镇公开发布第二批乡村公益性岗位,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数量及类型
共计75个岗位,均为乡村公益性岗位。
二、岗位名称及职责
(一)岗位名称:生态巡查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8个,人员需求8人。
②岗位要求: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强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服从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是在划定的巡查区域内针对环境保护、防火禁烧等工作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巡查。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汇报,并参与整治;宣传贯彻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自觉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并做好防火宣传和预防工作。
(二)岗位名称:民生协理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36个,人员需求36人。
②岗位要求: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具有一定的办公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强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服从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从事就业、社会保障、民政等民生辅助性工作。
(三)岗位名称:卫生防疫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31个,人员需求31人。
②岗位要求: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且在居民中有较高的威信和亲和力,热爱公共事务,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强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服从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是宣传卫生防疫知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上岗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民政评议及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27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村(社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永安镇人社所
4、咨询电话:0546-2661371
(二)聘用
永安镇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组织、人社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建办公室、人社所负责人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工作监督指导小组,对各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指导把关。
各村(社区)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城乡公益岗位职责要求,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城乡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报经镇(街道)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在安置对象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经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签订,经培训后上岗。
四、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
补贴标准: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详见职位表,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10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补贴期限: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五、其他
本公告由永安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永安镇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第二批).xlsx
永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