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利津凤凰城引才计划”(事业单位选聘)公告
为加快引进青年优秀专业人才到我县工作,根据《关于实施“汇智津城”行动的若干措施》(利发〔2021〕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实施2022年“山东利津·凤凰城引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45名,分A类岗位、B类岗位,详见《2022年山东利津·凤凰城引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引进范围
(一)A类岗位引进高校范围
1.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中所列的高校毕业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名单见附件2)。
3.国际公认的三大世界大学最新排名位于前200名的国(境)外大学毕业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三大世界大学排名为:上海交通大学世界一流大学研究中心研究发布的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国际高等教育研究机构Quacquarelli Symonds发布的QS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Times Higher Education)发布的THE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排名指毕业当年的排名。如果毕业当年没有排名的,以应聘时的最新排名为准)。
(二)B类岗位引进高校范围
普通高校及国(境)外高校毕业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应届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2年毕业的学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2020年、2021年高校毕业生)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博士研究生不受招聘岗位要求、计划数量限制(不占用招聘计划数)。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截至2022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可延至2022年12月31日)。
(三)截止2022年4月21日,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4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应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三者相一致。
四、引进流程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1日—2022年5月13日16:00
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岗位一个。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报名材料。
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2022年“山东利津·凤凰城引才计划”(事业单位选聘)报名表》(附件3,贴照片处插入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2.《2022年“山东利津·凤凰城引才计划”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4);
3.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相应学历学位证明材料(PDF或JPG格式文件),其中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学位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取得国外学历学位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专业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交由学校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学业成绩单;全日制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应聘人员将所需提交的材料打包发送至电子邮件ljxrcyj@163.com,邮件名统一为“报考岗位代码+XXX大学XXX专业(专业方向)+XXX(姓名)。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初审情况将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 ://www.lijin.gov.cn)上公布符合条件人员。资格初审完成后,将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符合参加考核评价人员名单,并发布考试公告。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报名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应聘人员一旦出现被其他部门单位聘(录)用、被取消学历学位等不具备应聘条件的情形,应聘人员应如实向招聘单位报告情况,并停止应聘行为,招聘单位不再将其列为考核评价、体检、考察或拟聘用人选。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已通过审查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评价、聘用资格。
(三)考核评价
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采取网上面试、业绩评价、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等方式,适时组织考核评价,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工作技能。考核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报名审核情况,对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计划数20倍的岗位,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面谈,初试满分100分。根据初试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评价对象,岗位计划数5人以内(含5人)的考核评价对象为30人,最后一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考核评价。初试成绩不带入考核评价成绩。
初试及考核评价方式、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小于等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参加考核评价人数多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从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按考核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出现应聘人员考核评价成绩相同,则进行考核评价复试,按复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顺序。招聘单位与考察人选签订就业协议,并在利津县人民政府网站对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一般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各选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可从进入考核评价范围的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取得学历学位或相应证书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疫情防控
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六、相关待遇及管理
(一)本次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聘任到县直相关事业单位。
(二)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其中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享受用人单位的有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引进人才享受《关于实施“汇智津城”行动的若干措施》(利发〔2021〕6号)文件中的补贴政策和购房待遇。
(四)最低服务年限内离开我县的,由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追回发放的相关补贴。
(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将对引进人才结合其所学专业,开展针对性培养,进行跟踪管理和服务。
咨询电话:0546—5680621
中共利津县委组织部
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