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垦利街道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第三批)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按照《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政办发〔2022〕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垦利街道实际,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同意,报经“垦利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批准,现将垦利街道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数量及类型
共计113个岗位,城镇公益性岗位113个,其中:公共管理类岗位38个,公共服务类14个,社会治理类21个,社会事业类岗位40个。
二、岗位名称及职责
城镇公益性岗位(4类)
1、公共管理类
(1)岗位名称:新时代文明实践管理服务岗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38个,人员需求38人。
②岗位要求:根据相关社区的实际需求设置岗位,面向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要求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主要负责各社区文明实践站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定期组织志愿活动,开展党的政策理论学习等工作;主要做好文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志愿服务等方面工作,并协助社区做好民政、残联、治安管理、公共就业、社会保障、设施维护、矛盾调解等各项管理和服务方面的工作,并做好社区安排的其他工作。
2、公共服务类
岗位名称:公共环境卫生岗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4个,人员需求14人。
②岗位要求:根据相关社区的实际需求设置岗位,面向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宣传环境卫生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城市、卫生城镇创建等工作;引导居民自觉规范存放垃圾,教育劝说禁止乱设摊、乱堆物、乱招贴、乱涂写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做好本辖区生活垃圾收集、村内道路和房前屋后的公共卫生保洁工作;做好负责区域内环卫设施的保管养护工作等。
3、社会治理类
岗位名称:网格协理员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21个,人员需求21人。
(2)岗位要求:根据相关社区的实际需求设置岗位,面向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具有一定的办公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职责:主要从事政策宣传、网格巡查、排除隐患、社情民意搜集、安全巡查、环保巡查、疫情防控、调解邻里纠纷,以及矛盾调解工作档案整理、矛调系统上传等各项工作,服从街道和社区的管理和安排。
4、社会事业类
(1)岗位名称:社工服务岗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31个,人员需求31人。
②岗位要求:根据相关社区的实际需求设置岗位,面向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喜欢基层服务工作,热衷于公益事业,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服从社区管理和安排,主要从事社情民意的收集和协助社区完成社工服务、公共环境卫生、养老护理、课后服务、未成年人保护、互助帮扶等服务性的工作。
(2)岗位名称:“家校社共育”助理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7个,人员需求7人。
②岗位要求:根据相关社区的实际需求设置岗位,面向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具有一定的办公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家长学校、婴幼儿照护、0-3早教及4点半课堂会议组织、卫生保洁、档案整理、青少年教育保护、妇女服务等服务工作,服从街道和社区的管理和安排。
(3)岗位名称:课后服务岗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2个,人员需求2人。
②岗位要求:根据相关社区的实际需求设置岗位,面向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喜欢基层服务工作,热衷于公益事业,有爱心,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服从社区管理和安排,充分利用有效时间和空间,解决辖区居民接送孩子难问题,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延伸社区教育功能,保障孩子安全,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三、上岗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民政评议及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25日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垦利街道便民服务大厅就业窗口。
4、咨询电话:0546-2526717
(二)聘用
成立垦利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专班,对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指导把关。
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职责要求,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城镇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报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核通过后,在安置对象所在社区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经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签订,经培训后上岗。
四、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城镇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分别为: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五、其他
本公告由垦利街道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专班负责解释。
垦利街道街道办事处
2022年3月21日
附件:垦利街道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