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永安镇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政办发〔2022〕5号)等,结合永安镇实际需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并报“垦利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批准,现面向全镇公开发布第一批城乡公益性岗位,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数量及类型
共计176个岗位,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6个,为社会事业类岗位;乡村公益性岗位170个,其中公共管理类119个,公共服务类47个,社会事业类4个。
二、岗位名称及职责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
1、公共管理类
(1)岗位名称:新时代文明实践宣传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51个,人员需求51人。
②岗位要求: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强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宣传员要服从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村“两委”管理、安排,主要做好文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志愿服务等方面工作,并协助村“两委”做好民政、残联、扶贫、公共卫生、就业和社保等民生服务性辅助工作。
(2)岗位名称:沿黄生态巡查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49个,人员需求49人。
②岗位要求: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强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服从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是在划定的巡查区域内针对环境保护、防火禁烧等工作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巡查。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汇报,并参与整治;宣传贯彻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引导群众自觉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并做好防火宣传和预防工作。
(3)岗位名称:治安联防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9个,人员需求19人。
②岗位要求: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具备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且在居民中有较高的威信和亲和力,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工作认真负责,热爱公共事务,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强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服从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是在划定的巡查区域内治安联防、护林绿化、环境保护、公共设施管护等工作。
2、公共服务类
(1)岗位名称:村容保洁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27个,人员需求27人。
②岗位要求: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热爱公共事务,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强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服从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从事行政村划定区域的卫生保洁、护林绿化、环境保护、公共设施管护清理等工作。
(2)岗位名称:卫生防疫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20个,人员需求20人。
②岗位要求: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且在居民中有较高的威信和亲和力,热爱公共事务,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强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服从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是宣传卫生防疫知识,做好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村“两委”安排的其他工作。
3、社会事业类
(1)岗位名称:养老助残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2个,人员需求2人。
②岗位要求: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且有较强的亲和力和耐心,热爱公共事务,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强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服从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从事老年人和残疾人的生活照料、护理服务等公共帮扶工作,做好公共设施维护等工作。
(2)岗位名称:民政助理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2个,人员需求2人。
②岗位要求: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且在居民中有较高的威信和亲和力,热爱公共事务,熟悉本村事务,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强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服从村“两委”管理和安排,主要从事社会救助、基层政权、社会事务等有关工作。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事业类)
岗位名称:社区服务引领员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6个,人员需求6人。
2、岗位要求:垦利区户籍或长期在垦利辖区居住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具有一定的办公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职责:主要从事社情民意的收集及协助社区或政务服务中心完成管理和服务方面的各项工作。
三、上岗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民政评议及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6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村(社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永安镇人社所
4、咨询电话:0546-2661371
(二)聘用
镇(街道)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人社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党建办公室、人社所负责人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工作监督指导小组,对各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指导把关。
各村(社区)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城乡公益岗位职责要求,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城乡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报经镇(街道)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在安置对象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经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签订,经培训后上岗。
四、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分别为:
1、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2、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五、其他
本公告由永安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永安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