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黄河口镇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政办发〔2022〕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黄河口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垦利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批准,现面向全镇公开发布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情况,现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数量及类型
黄河口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共计260个,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1个,为社会事业类岗位;乡村公益性岗位259个,其中公共管理类172个,公共服务类74个,社会治理类13个。
二、岗位名称及职责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
1、公共管理类
(1)岗位名称:农村公共设施管护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26个,人员需求26人。
②岗位要求: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年龄截止2022年3月)等群体。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条件适合岗位需求,能熟练使用智能手机,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做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管理、农村公共设施管护、村级办公场所卫生保洁、就业和社保、民政、残联、疫情防控等方面工作。协助村“两委”做好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岗位名称:秸秆禁烧防火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06个,人员需求106人。
②岗位要求: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年龄截止2022年3月)等群体。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工作认真负责,身体条件适合岗位需求,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主要是在划定的巡查区域内秸秆、荒草防火禁烧等工作。发现问题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汇报,并参与整治,做好防火宣传和预防工作。协助村“两委”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岗位名称:治安联防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40个,人员需求40人。
②岗位要求: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年龄截止2022年3月)等群体。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条件适合岗位需求,吃苦耐劳,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主要从事划定区域的治安联防、安全环保巡查、罂粟踏查、卫生防疫等工作,协助村“两委”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公共服务类
岗位名称:村容保洁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74个,人员需求74人。
②岗位要求: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年龄截止2022年3月)等群体。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条件适合岗位需求,吃苦耐劳,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和安排,主要从事村内卫生保洁、公共设施管护等工作,协助村“两委”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社会治理类
岗位名称:乡村网格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3个,人员需求13人。
②岗位要求: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年龄截止2022年3月)等群体。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条件适合岗位需求,吃苦耐劳,熟练使用职能手机,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服从主管部门的管理和安排,主要从事社情民意的收集及协助村“两委”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城镇公益性岗位(公共管理类)
岗位名称: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专管员
1、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个,人员需求1人。
2、岗位要求:黄河口镇户籍或长期在黄河口镇辖区居住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具有一定的办公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3、岗位职责:服从统一安排,主要从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工作、社情民意的收集、就业和社保、民政、残联、疫情防控等工作。完成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上岗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民主评议及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6日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村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报名地点:黄河口镇人社所
4、咨询电话:2626179
(二)聘用
成立城乡公益性岗位工作监督指导小组,对各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指导把关。
各村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城乡公益岗位职责要求,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城乡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报经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在安置对象所在村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经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签订,经培训后上岗。
四、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分别为:
1、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2、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详见职位表,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险;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
五、其他
本公告由黄河口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黄河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日
附件:黄河口镇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