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区董集镇2022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扩大就业容量、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根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和《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营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政办发〔2022〕5号)文件要求,结合董集镇实际需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并报“垦利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工作专班批准,现面向全镇公开发布一批城乡公益性岗位,公告如下:
一、岗位开发数量及类型
共计146个岗位,其中:城镇公益性岗位3个,为社会事业类岗位;乡村公益性岗位143个,其中公共管理类22个,公共服务类116个,社会事业类5个。
二、岗位名称及职责
(一)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事业类)
岗位名称:便民服务联络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3个,人员需求3人。
②岗位要求:本镇户籍或长期在董集镇辖区居住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具有一定的办公能力,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主要从事便民服务等相关工作。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
1、公共管理类
(1)岗位名称:新时代文明实践宣传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21个,人员需求21人;全镇15个村级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董集村、刘家村、官庄村、小官村、胡家村、秦家村、薛家村、车宫村、佐王村、赵马村、大请户村、东请户村、南清户村、刘王村、七里井村)各配备1人,大王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配备1人,杨庙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配备5人。
②岗位要求: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宣传员主要负责各村文明实践站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定期组织志愿活动,提醒各村“学习强国”学习,规范农村书屋运行等工作;要服从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和社区、村“两委”管理、安排,主要做好文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志愿服务、文化旅游等方面工作。
(2)岗位名称:社会治安岗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个,人员需求1人;工作地点在大王社区。
②岗位要求:从大王社区辖区内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服从大王社区的管理和安排,主要负责大王社区办公楼开放、安全等工作。
2、公共服务类
(1)岗位名称: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个,人员需求1人;工作地点:董集镇冷库项目(杨庙社区)。
②岗位要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员从董集镇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具备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且在居民中有较高的威信和亲和力,热爱公共事务,能胜任工作强度,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水平、学习能力强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服从镇农技站管理和安排,主要是做好镇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能独立完成农产品的取样和检测。
(2)岗位名称:村级事务协管员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115个,人员需求115人;其中,刘家村7人,官庄村6人,胡家村3人,董集村7人,小官村2人,秦家村8人,薛家村5人,车宫村4人,赵马村4人,佐王村4人,大户村6人,东户村4人,南户村6人,刘王村4人,大王村2人,小王村2人,七井村2人,东韩村4人,石家村2人,邱家村2人,崔家村2人,郑家村2人,罗盖村4人,南范村3人,东范村2人,北范村3人,小街村3人,宋王村2人,前许村2人,后许村2人,杨庙村2人,新李村2人,西韩村2人。
②岗位要求:村级事务协管员从户籍所在行政村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具备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且在居民中有较高的威信和亲和力,热爱公共事务,能胜任工作强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服从村“两委”管理和安排,做好镇人社、民政、文化、便民、统计、安监、环保等各站所的工作宣传和安排,及时把政策传达到群众,做好衔接工作;做好疫情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积极宣传卫生防疫知识;做好入户宣传,摸排调研、邻里矛盾纠纷排查调解、环境保护、防火禁烧、安全应急等各类村级事务工作。
3、社会事业类
(1)岗位名称:如康家园公益岗
①岗位数量:开发岗位5个,人员需求5人;工作地点在官庄村。
②岗位要求:如康家园公益岗从户籍所在官庄村的常住居民中产生;主要面向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具备一定的沟通表达能力且在居民中有较高的威信和亲和力,热爱公共事务,有扶老助残爱心,能胜任工作强度,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③岗位职责:服从镇残联、如康家园管理和安排,做好扶残助残等相关工作。
三、上岗程序
本次岗位开发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民主评议及聘用、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3月5日止。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村(社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现场报名地点:各村村委会。
4、咨询电话:2083008。
(二)聘用
镇政府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任组长,人社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纪委监委、党建办、人社所、民政办、残联、扶贫办站所负责人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工作监督指导小组,对各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每个步骤进行指导把关。
各村(社区)根据报名情况,按照城乡公益岗位职责要求,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城乡公益性岗位拟安置上岗人员报经镇党委、政府审核通过后,在安置对象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的,报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经垦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后,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签订,经培训后上岗。
四、岗位待遇
本次开发的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和补贴期限分别为:
1、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2、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五、其他
本公告由董集镇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董集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日